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一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汝州交警查酒驾力度
相信各位老司机们已有所体会
然鹅,
是不是只要喝酒不开车
就没事了呢?并不!
近日
汝州的一对好兄弟
竟“买一送一”双双被拘
2020年1月24日下午,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在望嵩绿洲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内,一辆白色SUV汽车行驶异常,兜兜转转好几次险些撞上周边车辆。接到报警后,正在市标周边执勤的交警迅速赶往查看情况。
在停车场出口处,车牌号为豫D**V83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当交警示意驾驶车辆的男子放下车窗接受检查时,闻到了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时,该男子连声说道:“我喝了,我喝了”。后经抽血鉴定检验,结果为139.5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王某因醉酒驾驶被带回
而同车副驾驶位的车主杨某
却同样被交警带回还面临刑拘
这又是为什么?!
查,1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车主杨某驾驶车辆搭载朋友王某到望嵩绿洲广场三楼吃饭,期间两人均喝了酒。15时40分左右,两人吃完饭后准备离开,因为两人叫的代驾在停车场出口,于是杨某铤而走险准备自己开车,驶出一段距离后几次险些与其它车辆相撞。停车场的保安看到两人醉醺醺的样子,上前好心劝阻,这时在副驾驶的王某觉得虽然喝了酒,但他表示自己没喝多,可以开车,于是两人交换了位置......
其实,早在两人喝酒前
已经商量好酒后不开车
并叫了代驾
然鹅一念之差
受酒精的麻痹
他们选择又拿起了车钥匙
被查获后两人才意识到自身的错误
经鉴定
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6.79mg/100ml
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
他们表示非常后悔
然而事已至此
俨然成了一对“难兄难弟”!
拿起酒杯,放下车钥匙!
蜀黍每晚都在路上等着你
科普时间
曾经
答案当然是
不可以!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内,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汝州交警再次提醒驾驶人朋友:
疫情防控期间
酒醉驾查处力度不减
酒后代驾你有得选
违法必罚你没得选
珍爱生命 切勿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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