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私營企業來說,2月份沒上班,職工工資怎樣發放更合理呢?

落葉知秋越


大家好,我是Zoya,二十年人力資源管理經驗,高級人力資源師。關於這個問題,我朋友公司的處理方式,你可以參考一下。

朋友的公司是做文化傳媒的,客戶主要是北京市中小學。恩沒錯是中小學,現在中小學的開學日期往好裡估計是在3月中旬。

學校開學後,6月前原定的幾場大型運動會和活動,估計也泡湯了,近百萬的收入沒了。每個月人員工資社保加房租固定成本大概8.5萬。這對於小微企業來說,不說致命,也是慘痛的。

整個疫情期間,1月份,她在法定節假日提前2天給員工放假,按照全勤發放工資。2月份她沒有要求員工在家遠程辦公,給員工發放50%的工資,(公司員工最低工資6000,所以不存在50%發放後,員工工資低於當地社會最低生活保障問題),2月份的社保個人和公司部分均由公司承擔。

她在群裡通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是以“請大家體諒的口吻”發佈的。畢竟還是要開工的,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回來。

我理解題主的提問中說的“私營企業”的意思是,規模很小的公司。所以拿上述朋友的案例來給你參考。

國家的相關規定最近出臺的很多,大的原則是: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但我理解題主是瞭解這些規定的。只是企業要存活,如果什麼都按法律法規來走,恐怕很難維持。國家出臺法律法規是必要的。小微企業如果做不到,也要爭取員工的理解,努力達到個人和企業生存間的平衡。這個時候主要是看領導的個人魅力了。


不一樣的HR


我就是個私營企業的管理人員,我們單位員工工資是底薪加績效,今年疫情對私企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影響極大。前期已經聯繫過員工,對承諾繼續來工作的員工,工資加社保一律正常發放,對不願意來的員工,社保福利這塊還是給他們繳了,畢竟曾經是公司一員,無論以後到哪裡討生活,也要讓他們記住曾經的老東家帶給他們的溫暖,畢竟這年頭,大家有質量的活著都不容易!




未央@NIU


當前疫情還沒結束,從一月二十四號到現在也快將近一個月的休息時間了,大家對什麼時候復工和不能復工的工資待遇都比較關心,那我就這個問題來與大家討論下。

先從公司角度來看。公司的開支會比較大,因為他要承擔不只是工資,還有房租人員的五險一金,這是要高處我們普通人預算的。但是公司作為日常收益的“大頭”是要負起社會責任的,因為不管從任何角度開講,政府給予大力支持,你的員工在平常的時候賣命給你工作,不能說現在有了疫情,讓你承擔兩個月的工作你就開始各種不願意這樣是不太好的。

再從員工角度來看,現在已經有一個月沒有上班了,這就可能意味著這一個月沒有收入,現在的疫情有了好轉,但是具體復工還沒有消息,特別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朋友們,生活壓力很大。疫情是不可控的因素,我們當然很希望公司能照常給我們發工資了。但是換個角度想你也一個月沒有上班了,該給的假期也給了,沒有給公司創造利潤了,所以是要相互理解的。

總得來說,這次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鍾南山老爺子也說了,全國大家一起幫忙,我們肯定能度過的。別管是公司也好,還是個人也好,都會承受損失,公司承擔多點,個人承擔小點。疫情是要靠大家一起出力才能遏制的,就像武漢一樣,出現危機之後全國各個省市的援助,慷慨解囊,不覺得讓我們在家隔離的時候已經感受到了春暖花開嗎?

以上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觀點,如果有什麼與大家不一樣歡迎大家批評指正[祈禱]


人間那點事


私人企業,二月沒上班,您這個意思是,適當發一些工資?我不太認同這個,因為疫情是不可抗拒因素,每個人都是受害者,如果有五險一金,單位把應該承擔的給你付了,也是義務也是該付的,職工本身當然是想發工資,可站在單位負責人的角度考慮過?我也是一名職工,但我不接受反駁,也不是替民營企業說話,咱們不能道德綁架,人家也不該你的。


機械製造的美


我個人覺的,如果老闆降薪可以理解畢竟是特殊情況,要是照常發就太感謝了在以後的工作中應該更努力!



自勵女人


疫情防控期間,咱打工者的工資應該怎麼計算呢?要知道許多人揹負著房貸與車貸,一旦斷了經濟來源,可能連這個錢都還不上。因此,考慮到這個因素,前陣子國家專門就職工薪資問題及穩定勞務關係發佈指導意見。具體情況,大家可以參考:

①如果因為隔離不能復工,企業需正常支付報酬,且不得解除勞務合同;

②隔離結束後仍需治療的,企業需依照病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

③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合同支付工資;

④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而發不下來工資的,可以與員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

⑤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山野視界


我自己也是小企業主,工資和保險都會照發照繳,我很難理解不想發工資的老闆,員工來上班,不就是掙生活嗎?你不發了,人家生活怎麼辦?咱們自己辦企業,掙大錢(至少是為了掙大錢而創辦),本該就要承擔風險!


大合能源


就看公司現階段怎麼樣了,如果公司不是我,怎麼影響,反而在肺炎這段時間,他們賺錢,那他肯定會正常發工資啊,有些公司在肺炎期間,特別嚴重影響到公司的資金流和利潤,但是公司特別愛惜員工,那公司也會正常發工資。



天使的十字路口


冠狀病毒屬於不可抗力情形,待崗期間單位有理由、法律依據和彈性空間做不同決定。

具體而言,防疫期間工資照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有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待崗期間,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就是合法的。如果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也不違法。

防疫期間,具體按什麼標準發放,法律沒有明確的法規,所以工資的發放主要看私企老闆的決定和企業的效益、財力和現金流。


Gy安安


現在私營企業已經沒有職工了,全部都是打工者,能按時給你足額髮工資已經不錯了,不做事就不要想工資的事了,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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