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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餐飲企業恢復營業的通告


麒麟區各餐飲企業及全體市民: 根據2020年2月20日全省、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曲靖市麒麟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快企業和市場主體全面有序復工復產恢復營業的通知》(﹝2020﹞- 78)要求。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現就麒麟區餐飲企業恢復營業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面恢復餐飲企業營業。 二、暫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大型群體性聚餐(各類宴席、會議餐、私人聚餐等)活動。 三、恢復營業的餐飲企業,需向所在鄉鎮(街道)的市場監督管理所報備,經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後方可營業。 四、恢復營業的餐飲企業,不得在加工經營場所提供坐店(堂食)就餐服務。 五、餐飲企業恢復營業必須落實以下要求: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誠實守信經營。 (二)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三)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和培訓,並取得《健康證》(在有效期)、《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四)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項要求規定。 (五)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體溫超過37.3℃的員工禁止進入工作崗位並按規定及時向所在村(社區)報告。 (六)從業人員穿戴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上崗,並做好個人防護。 (七)不採購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不採購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不採購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不合格食品及其原輔料,確保原材料合格。 (八)嚴把食品採購關,做好索證索票工作,不採購、烹製、銷售野生動物和其他來歷不明的活體動物和其他食品;不在餐飲場所內圈養、宰殺活禽;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場所環境衛生控制、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嚴格操作加工行為,加工畜禽類食品做到生熟分開存放、燒熟煮透。 (九)保持加工場所空氣流通,空調房間保持新風系統正常運作,定期對空調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確保餐具、用具、飲具等器皿消毒後使用,定期對加工經營場所、電梯空間等進行消毒、保潔。 以上通告自公佈之日實施,以上為精準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暫時措施,本局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相關通知精神,適時通知恢復正常經營時間,望全區各餐飲服務單位和人民群眾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曲靖市麒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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