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這麼嚴重房東不肯減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商量嗎?

王者吳彥祖


作為一名法院審判工作者,我個人就大家關心的這個問題從專業角度做一個回答吧:

1、首先明確回答一下,房東的房租不會因為此次疫情而減免,疫情不是房東減免房租的法定事由。所以,如果房東減免,那是人情,與法律無關;如果不減免,那是人性,也與法律無關,大家這個時期都缺錢

2、有人援引前段時間全國人大法工委的意見,主張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以此為由抗辯合同履行事項……,因此有人就以此為依據,主張房東應當減免房租。但我要說的是,這種理解是錯誤的,租戶與房東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房東將房屋交付承租戶佔有之後,就已經相當於承租人在使用該房屋了,至於你關門或者是開門營業、或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幹什麼事項都不是房東關心的問題,這都不屬於房屋租賃合同意義下的“使用”,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雙方都有意義的使用應當是“佔有”,只要你佔有了該房屋,就認定你是在使用該房屋,至於你佔有該房屋去幹什麼,那就另當別論了,不屬於房屋租賃合同調整的範疇。

所以在疫情期間,疫情的存在並沒有影響你對房屋的“佔有利益”疫情也並沒有影響你們房屋租賃雙方合同的履行,因此,房東的房租你還是得履行。

3、既然全國人大法工委說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那麼應當在什麼情況下才能適用該意見進行抗辯呢?我認為是因為疫情的存在,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情況。例如,工程承辦人和發包人約定2月1日開工,履行雙方的建設施工合同,但是因為疫情緣故而無法到履行地去履行施工合同,這就可以以疫情的存在而抗辯,從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再比如,我們年前簽訂了一噸的大米買賣合同,約定元宵節那天送貨上門,但是由於疫情的存在導致全國封車、封路,這就情況下,疫情就是不可抗力,這時合同無法按期履行,就不屬於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

疫情期間,我們每個人都是受害者,如果減免了你的房租,那豈不是你變成了受益者而只有房東變成受害者了嗎?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當然大家的心情我非常能理解,因為我個人也是個承租人。現在唯一能做的是願天佑中華、祈盼疫情早日過去,儘早恢復生產,才是及時止損的唯一有效途徑。


戴雨濃


我房東自疫情開始到現在,從未問過我任何事,我也沒提過任何房租減免的直接或間接暗示,不是裝逼,我打工狗一名,個人理解:我租他房子住,給租金,天經地義,沒想過讓房東免租金

當然我可以理解做生意的,商業類物業確實貴,哎

座標:重慶九龍坡


何某人zZ


這個事情,要視具體情況來說。

一、能否協商減租?

首先,如果租賃的住宅,疫情期間仍在居住,疫情並沒有影響你正常使用,就沒有理由要求減租。有租戶春節返回老家,因疫情無法返回居住地,造成房屋空置,但與租房交易無關,也不能因此申請減免房租。除非是租住的房屋被限制使用,比如有些小區不讓租住戶返回,客觀上造成租賃房屋無法使用,這就存在協商空間。

其次,如果商鋪、寫字樓,因為疫情,無法正常營業,無法使用,造成租賃的房產客觀上失去了使用價值,這種也能夠協商。但如果是租賃房屋開的是藥店、超市,疫情期間仍在開放,甚至會生意更好,也沒有理由要求減租。

二、減租的情理法之辯

於情而言,疫情造成了租賃戶無法正常營業,收到的損失肯定不少,減免一部分房租,可以讓租賃戶減少一些損失,共度難關,也有利於房東培養長期穩定客戶,有利於資產長期增值。

於理而言,租賃房屋,本質上是因為房屋有居住價值或者有經營利用價值,房東將這種使用價值讓渡給租戶,租戶按期繳納租金並取得使用權。由於疫情導致這種使用價值消失,房東理應減少疫情期間的租金,以符合出租資產的使用價值。比如你有一輛可以營運的出租車,有人租賃用來營運,按月交租賃費用,突然政策有變動,這輛車不能營運了,你繼續收租賃費合適嗎?

於法而言,疫情已經被明確為不可抗力,是雙方都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事情,這種事情的發生導致雙方的協議發生重大變故,租賃戶至少有如下權利:

其一是,因遭遇不可抗力,援引形勢變更原則,要求依據公平原則重新協商協議,共擔損失。

其二是,可以據此要求提前解除租約,不承擔疫情期間的租金。注意要提前提出要求並保留相關證據。

三、較為理性的做法

這個事情,較為理性的行為是雙方立足長遠,共同協商,各讓一步,共克時艱。當然也有人不在乎這點房租,不遠去協商。也有房東不願意協商和讓步,堅持原來約定收租,租戶這也沒有特別好的辦法,畢竟不可能每個租戶都能遇到好房東。再說真要不減免,你又想繼續租,房東不減免也沒啥錯,誰也沒辦法強制。

大疫當前,萬達、保利等商業地產已經宣佈了疫情期間的減租免租政策,這無疑是一種負責任、向前看的做法,不在乎一時一地的得失,著眼長遠利益,既避免了與商戶無休止的糾紛,也樹立了良好的公共形象,是一個成功公關案例。


通信ABC


首先我不是租戶也不是房東,隨意聊兩句。個人認為昂:不僅可以通過法律商量減免房租,而且還可以通過法律要求房主贈送房子。


劉軍97027


我來回答你吧!

請問,你租的房屋肯定你覺得虧了,你才提這個問題,對吧?那麼,如果你做的生意是超市生意,或者菜市場生意,你一定在這個疫情中賺了不少吧?別人都不得不在你這買,即使你不漲價,也一定比平常買的多吧?再有,你要是租房子賣口罩,消毒水的呢?適當的漲點價你也不少賺吧,你再黑心點,你應該賺的更多,那麼我想問問,你會不會雙倍甚至多倍的給你房東租金呀,如果你做這類生意,你還不多給房租,你的房東把你告上法庭行不行呀?

“新冠”屬於不可抗力不假,但所有人都是不可抗力的受害者,給你減免房租,你就是在做風險轉移,你成了受益者了,即使買保險你還得先交點保險費呢吧?你在疫情發生之前有給你房東多一分錢了嗎?

所以,請不要自私,總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想問題,房東給你減免是人情,不減免是本分。人家房東要是減免你的房租,這是人家房東的一種為人處世的方式,也許房東這麼做了,以後他的房子會比別人租的更好,租的更快,這就像你做生意一樣,如果你開超市,疫情期間你的商品不但不漲價,還降價,甚至免費送,那麼,以後也許會更賺錢,因為你得了民心,一樣,如果你就是自私的認為,這個房東因為這次疫情不給你減免房租,你就應該記住他,過了這次疫情後就要退房,再找一個你認為好的房東,你認為以後再遇到這種事情時能給你減免房租的房東合作,這也是市場決定優劣淘汰,而不是你自以為然的認為所有房東都應該給減免房租。


雲中帆39


非常時期大部分人的收入都銳減,有些扛不住的租客要求房東給予減免部分房租。有的租客運氣好碰上有人情味的房東能給予適當照顧。但更多的人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一般房東們也會紛紛訴苦,理由無非是"房貸也沒人給減免啊?","我也沒收入了"等。那麼問題來了,房東不給減免房租能通過法律問題解決嗎?

這個問題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從法律上講房東是沒有義務減免房租,他給予減免是他的情份,不給予減免是正常。現在的情況不只是租客沒法工作,房東照樣也沒法工作,大家都很難,各掃門前雪,非親非故的誰會照顧?所以很遺憾,租客想通過法律途徑協商減免房租,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的字典裡從來沒有容易二字,所以大家遇到困難還得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雖然現在開不了工大家的收入都受影響,但只是1、2個月沒有收入就付不起房租實在不應該,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己平時不會理財,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消費慾望,掙的少花的多罷了。就像一位房東說的,他才用千元的手機,憑什麼給用幾千元手機的人減免房租呢?


雨桐撩樓市


我覺得應該交錢。大家都是打開門做生意的,你如果沒有錢,那麼,你可以說我不租了。沒必要貪這個小便宜。人家房東有個房子也不代表她就是有錢人,有可能她的生活來源就是這個房子。就算人家有錢,那是人家的錢,人家有頭腦做了投資。不管在什麼時候都能保證經濟來源。和租客沒啥關係。。


喬治尼婭


沒文化法盲。租人家房子當然要付房租,房東憑什麼要減你房租?你愛租不租。你最好與房東打官司法官肯定會把房東關進大牢,判房東的房子變為你的房子了。趕快走法律途徑打官司去吧!


臘梅紅


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你先要向國家申請免除房東(或所有的人)貸款及利息,然後再申請各單位給房東(或所有的人)支付相對應的薪資(或生活費)……等等為前提,完成後,房東敢不免租金,起訴他!!!![發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