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女方要求房证加名,怎么办?

馨馨话语


对于这个问题,只能由男方自己来决定,毕竟这个房子是男方出资购买的,而且看样子也应当是打算结婚用的,而且主要是还存在婚后还贷的一个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女方也是对房子也是有所贡献的,所以她想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毕竟现在房屋已经登记在男方的名下,所以加不加名字,只能由男方自己来决定。这不是法律来强制执行的,法律也管不着你们加名字的事儿。

结婚是两个人的大事,买房子更是一个家庭的重大开销,所以还是协商的好,关键是要看双方的感情,还有就是双方的经济程度,我想女方想加上自己的名字,无非也是想保全自己的财产。但是我觉得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如果还没结婚的时候,就担心将来离婚会不会自己分不到房子?我想这样的婚姻还是存在很多的隐患的,建议你们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好好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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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您好!

从情感的角度讲,加名会不会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需要男女双方相互衡量。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其实是否加名并不是决定两人份额的关键,即使加了名,女方也未必获益;即使不加名,即使未来面临离婚,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法律要求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如果仅从金钱付出和产权份额的公平性来衡量,加不加名都能保证自己的合理权益。

从操作角度来说,如果房产还没还清贷款,银行是不同意加名的,只能等还完贷款之后,再加名。


下面着重从法律和实际操作角度的角度进行详细叙述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说,

如果加了女方名字,两人的份额需要看最终登记状态。

1)如果登记为“共同共有”,离婚后份额为一人一半;

2)如果登记为“按份共有”,则按照房本上显示的份额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即使加了名字,如果仅给女方少量的份额,比如1%,这样加名也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不加女方名字,房产就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就明显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没有份额。一旦面临离婚或其他需要产权分割的情况,男方是需要补偿女方协助婚后还贷部分及其房产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就是说,即使不加名,从金钱付出和所获产权份额相比较来说,都是相对合理且公平的。

打个比方,比如这套房子男方首付40%,剩余60%婚内双方共同还贷。假设在贷款还清后,两人面临离婚,如果不加名字,女方也可以获得均等于30%的房产价值的补偿。反之,即使加了名字,如果约定份额≤30%,“不加名”比“加名”还划算,所以加名不是关键,份额才是关键。“不加名”和“加名”所获的补偿差异并不大。

第二,从实际操作的角度

如果房产已经购买,且还在还贷期间:通常银行是不同意做“加减名”处理的。银行规定贷款人必须保持和产权人一致,而在还贷过程中,产权人变更就势必带来贷款人的变化,对银行来说,必须对贷款人进行资质、还款能力、信用方面的评估。

一旦还清了贷款,婚内加名就比较简单,只需要携带房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就可以了,只需要百元左右的杂费和工本费,也不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费。从操作角度上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经济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男人买房养家糊口,女人生儿育女。这本来就是一种天性,只不过分工不同。到现在大家都要求平等,男人婚前付出的多,女人是婚后付出。男人婚前买房给彩礼,女人婚后怀孕生孩子,这本来是一件很公平的事,唯一不公平的就是孩子还要跟着我们男方姓,所以在任何婚姻中, 女人都是弱势一方。

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男人斤斤计较,只考虑到你付出了。没有考虑到,你的妻子婚后付出的更多。他们怀孕,失去工作,生孩子面临的危险。这些东西几十万能补偿?她们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了爱你,为什么要为你去做这些?代孕一个孩子还要收入几十万。

可是一说到这些,男人又觉得女人天生就该生孩子。既然女人天生就该生孩子,男人是不是天生就该买房子给彩礼?给为你生孩子的女人一个安稳的家。给她一个生孩子的窝?这本来就是一个公平的交易。还有这么多男人拿出来天天叫。感觉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如果让你换位一下,让男人生孩子怀孕。让你失去工作。让你生孩子的时候面对危险,让孩子跟着女方姓。你天天喂孩子奶,让你因为生孩子身体走形,让自己心情变得不稳,随时都可能抑郁,为了生孩子,让你天天盼着女人给你钱用。女人下了班以后就跟大爷一样。认为你在家什么事都没做。连个孩子也管不好。你有何感想?

等孩子几岁以后又要重新面临工作。恐怕你们意见更大了。

我相信,如果有男女对换这种好事,我想有很多女方家庭是愿意出彩礼,买房子加名字。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只是他们生了一个女儿,他们连这一点权利都没有。他们想要这样做,可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个权利。

男人们一想到这些又觉得不公平。这世上男女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一直都是男人主导的世界。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是独生子女。虽然你加了她的名,给了彩礼娶了她。但你娶回去了更多的资产。而女人婚后的付出没人看到。生女儿的家庭。以后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他们的名字,而生男孩的家庭却可以继续传承下去。如果这个社会继续助长男方这样的价值观点,以后更没有人愿意生女孩子。


让心冬眠2


我老公婚前就是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这边的房产局是可以加名字,但我没有加我的名字。据我了解现在的法律规定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女方一起还贷,如果两人最后离婚,女方只能平分婚后房子升值的钱数和婚后共同还贷的钱数。所以加不加名字都是法律这么去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如果女方坚持添加,那就添上呗,婚前出的那部分,女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分割的。


贝壳晓


这个要从多方面考虑。一家门一家人,既然要结婚,说明双方至少60%以上认可对方了,走在一起是一种缘份、幸运!

现在反对加名的人,结婚几年后,你就没这样强烈反对了,尤其是生了孩子或者女儿后!

要么你这样想想,你妈妈当初嫁给你爸时,你赞成还是反对房产证上加你妈妈的名字?

再有:

1、她为什么要求加?不就是想嫁给你嘛。

2、女方出没出钱,不是加名字的必要条件!

3、他想加名字,是为了一份保证,一份稳定,一份信任。

4、你就不给他一个稳健的信心吗?

5、我当年结婚后,就有一个深深的体会,我家里增加人口了,每月还多一份收入。

6.男子不应该小气,加吧!现在是什么行情?女子少,不好找对象⋯。





爱国美


加不了名的,除非交完全款才能解除抵押后才可能加名!

建议,男方可以给女方写个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大致是,男方百年之后房产留给女方~~玛德,这成了遗嘱了[大笑]



王爷猎庄


不应该加,为什么要加名字?又没有出钱,还想加名字,还有这好事?


不要拿什么加名字就爱她的表现,不加名字就是不爱的表现,我觉得这都是谬论!

为何总是感觉说这样的话的都是一种爱情绑架!


我爱你,是我这个人,我的本心的体现!跟加不加名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各位自己评判,不要把什么事都往爱情上扯,这让人感觉这爱情很肮脏,跟交易买卖一样!


爱咋的咋的


我答过类似题,这里略作改动,再次说明我的观点。法律规定,婚前谁买的房子就是谁的,可是这里是男方买的房,女方提出要添上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还没结婚,女方就要房产,当然女方有自己的想法,但男方也会有自己的顾虑,很正常。但重要的是双方都应知道,结婚是为了要一起过日子,首要的是有感情,不是有车、有房…,沒有感情,夫妻就没有未来,更谈不上房子、车子…。话说回来,女方要房子,男方可有自己的主张。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至于如女方以不给房,就不结婚,那双方还是不结婚的好。因为双方结婚的基础是感情,不是物质。结婚也不是为了要房子、车子…而是为了共同过好日子。当然,大家对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应清楚:夫妻各自的财产都受法律保护,不因结婚而变成共有财产,除非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只有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收入才属夫妻共有财产。自然,有感情的夫妻,一定会创造出属于双方共同的财富,甚至男方将婚前亇人房屋变更为双方共有房屋都是可能的。而不是为了结婚,要房子或给房子。


依山傍水758


看男方偿债能力

如果还了房贷工资还比女方高,不影响家庭日常开支和生活水平,就不加

如果还了房贷就所剩无几,主靠女方养家,那该做好公正加上,给女方一个保障

安家先安心,事前不诸葛亮,事后就跟猪一样,祝你家庭幸福



小商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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