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文 | 江隐龙

中国古典诗词中,除了风花雪月、古道西风,往往也少不了剑。“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似乎诗人们个个文武双全,褪去了落拓青衫,便能飞檐走壁,万夫莫敌。这其中,最令人瞩目的要数李白——在“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结客少年场行》)、“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赠从兄襄阳少府皓》)等诗句中,李白完全是一副武林宗师的形象。那么,事实果真如此么?诗人、诗词与剑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而诗人与剑客和“合体技”,又有几分真几分假呢?故事,还要从“剑客”李白身上说起。

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孔子也是佩剑的

李白的剑术之谜

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三十三岁的李白向安州长史裴宽写了一篇长长的干谒文,史称《上安州裴长史书》。“干谒”指为某种目的而求见显贵,唐代尚诗,布衣文人为追求晋身,多会带上自己诗文未见当时的朝中重臣,这些诗文便是干谒诗或干谒文,类似于自荐信。干谒诗文夹带着功利心,行文不免有夸耀乞怜之语,但也不乏名作,如孟浩然的干谒诗《望洞庭湖赠张丞相》中便写出了“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这一佳句。“垂钓者”暗指“张丞相”,而“徒有羡鱼情”五个字则让孟浩然希望希望进入庙堂大展身手的热望跃然纸上。

“诗星”孟浩然年少如此,“诗仙”李白自然也不能免俗。李白在干谒文中为表述自己的富有才情、志向远大,自称“以为士生则桑弧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是自古皆然,然而“仗剑去国”四个字就显得意味深长了。

李白生前身后粉丝无数,其中不乏文章大家,他的形象也因此极为丰满。杜甫仰慕他的才华,称其“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徐钧钦佩他的孤傲,称其“风骨神仙籍里人,诗狂酒圣且平生”;白居易同情他的际遇,称其“但是诗人多薄命,就中沦落不过君”。从这些诗句来推测,李白更“应当”是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又如何能“仗剑去国”呢?

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李白

其实李白的善剑在当时便有口皆碑。魏颢为李白揖《李翰林集》时,在序言中评价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同为“饮中八仙”之一的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中提及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可见李白的确有佩剑的习惯,而且还曾度过了一段快意恩仇的少年行侠时光。如果说李白自撰的《上安州裴长史书》作为干谒文有自夸之嫌,魏颢与崔宗之的酬友之作又有互夸之嫌,那《新唐书》作为正史,其评价显然有更强的信服力:“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

时人评价如此,李白诗中之剑则更是比比皆是。《侠客行》中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便不必说了,如《赠何七判官昌浩》的“不然拂剑起,沙漠收奇勋”、《登广武古战场怀古》中的“按剑清八极,归酣歌大风”、《赠郭将军》的“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如果说这些诗还有借剑言志的可能,那《禅房怀友人岑伦》中的“边尘染衣剑,白日凋华发”或是《郢门秋怀》中的“倚剑增浩叹,扪襟还自怜”就在苍凉中流露出一种自然。

面对如此密集的“剑诗”,后人自然乐于将李白视为一位武林高手。民间传说中将李白视为“盛唐三绝”之一裴旻的弟子;金庸小说《侠客行》典化于李白的同名诗作,并将《侠客行》一诗虚构成绝世神功秘笈;2015年腾讯游戏出品的手游《王者荣耀》也将李白设定成“刺客型”英雄,看来李白的文武双全,算得上是板上钉钉了。

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王者荣耀》李白

值得一提的是,李白拜裴旻为师,历史上唯一的间接证据,源于晚唐裴敬所做的《翰林学士李公墓碑》一文。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如果裴敬所言非虚,那李白的确有投入裴旻门下的意愿,但裴旻很可能并没收这个徒弟,因为李白诗中不乏有自己学剑经历的描述,但却从未提到过裴旻。综合史籍与诗文,李白会剑术不假,称其为“剑客”想来也不算恭维,但是否能达到“高手”之谓,就只好“存疑”了。

那么,“十岁通诗书”的才子李白为什么会同时走上剑客之路呢?是因为其天赋异禀,还是唐代风气使然?其实,文人习剑的风气自古有之,诗人屈原“带长铗之陆离”,辞赋家司马相如“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文学家东方朔“十五学击剑,十六学诗书”——学剑甚至比学诗还要早些。在这样的熏陶下,剑与诗的渊源自然极深,诗人以剑为诗的例子数不胜数,李白也只是其中最耀眼的一颗星而已。

诗人尚剑,看似是对文武双全的期许,但细品之余却能发现其中的矛盾。诗人们千方百计投送干谒诗文,为的是入庙堂、为将相,而剑的指向似乎却是步江湖、成豪侠。韩非子在《五蠹》中说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剑中若有侠道,那自然与庙堂背道而驰;而且文武本是两条路,诗人们纵然有“傲骨”甚至是“反骨”,似乎也与“儒以文乱法”更近些。一边,是帝王们希望“天下英雄,入彀中矣”;另一边,是英雄们渴望“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那为什么诗人会偏爱剑,而朝廷看到各种“剑诗”也不认为忤逆呢?

因为剑的历史,实在是太复杂了,由此带来的一个结果是,剑在诗词中的意象也同样复杂。剑看似与侠天然相关联,但事实上剑也是朝廷重要的符号;剑身上有江湖豪侠们的路见不平,同样也有满朝公卿的森严等级。剑的两端,一端通向着庄严肃穆的庙堂,一端又勾连着烟波浩渺的江湖,这种“复合”意象,才是诗人们爱剑咏剑、剑不离身并以剑自喻的根本原因。

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韩非子

剑的成长史:你或许误解了剑

剑虽然号称“百兵之首”,但在盛行车战的商周时代,军士所用的武器主要为攻击距离较远的弓弩戟矛等——《秦风·无衣》中士卒以戈、矛、戟、甲而非刀剑代指兵器,正是这一背景的缩影。与实战用途相反,剑早在武王伐纣时期就具备了仪式性的象征意义。据《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周武王姬发见到纣王的尸体之后曾“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这里的射箭、剑击与黄钺斩首显然是一套仪式,用于宣告牧野之战的终结。

除了贵为天子的周武王,周代的各级贵族也享有佩戴相应剑器的特权。《周礼·冬官·考工记》中载:“桃氏为剑……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可以看出依周制,剑器恰如后世的鱼袋、补服甚至军衔一般,对应着显贵们的身份。如果剑自周代始就已经成为地位的象征,那李白等人用剑来代表自己的入仕之心,是不是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不过剑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否则这般“体制化”的器物,又怎能支撑起诗人们“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任侠之心呢?春秋战国时期,车战渐渐向步战过渡,尤其在南方,水路纵横的地理风貌极大限制了战车的优势,于是更为便携的剑就成为了将士们偏爱的武器。《墨子·节用》中称剑“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这些“剑之利”,针对的显然都是近身肉搏战,对武器的赞扬背后不难看出时代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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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伐纣

剑的刚需自然刺激了剑的发展,于是湛卢、钜阙、鱼肠等一众名剑纷纷问世,铸剑师与相剑师中也名家辈出,如欧冶子、干将莫邪、风胡子……而越女的出现,更将剑术推向了传奇。春秋战国时期,民风重义轻死,这些剑器散落在众多任侠手中,往往又能谱写出脍炙人口的故事,如专诸刺吴王僚、要离刺庆忌、荆轲刺秦王蠃政,所用的都是剑。可想而知,当作为武器的剑在战场上异军突起后,作为潮流的剑也在乱世的图景中铺张开来。

一方面交融着等级制度,一方面勾连着侠义之气,剑为知识分子所青睐自然不足以奇。战国时期,士阶层渐渐强大,这批人游走在众多诸侯之中,著书立说纵横捭阖,文武两途自然归流于一。这一时期关于士与剑的典故几乎信手拈来,如冯谖弹铗、毛遂按剑、季礼挂剑……并非这些名士恰好爱剑,而是当时俨然已是一派“无士不佩剑”的图景。从这个角度来看,屈原在《九章·涉江》能写出“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的诗句便不奇怪了——秦王扫六合可以用剑,侠士平不平也可以用剑,剑不过三尺,却能完美地融合庙堂与江湖、文治与武功,还有什么比剑更适合自喻呢?

汉晋南北朝时期,剑这种“两面性”更为明显。在庙堂之上,朝廷礼仪极为流行佩剑之风,官员入朝需要解除佩剑,部分位极人臣的重臣,如萧何、董卓、曹操甚至有“剑履上殿”的特权。这一时代背景自然也融入了诗歌当中,如无名氏《陌上桑》中秦罗敷在夸耀她的丈夫位高权重时便说他“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而曹植则在《野田黄雀行》中用“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感叹他失去权势、孤立无援的处境。

诗人善剑之谜:被后人误读的“剑仙”李白

《英雄》剧照

在江湖之远,汉代“汉祖仗剑,武夫勃兴”,司马相如、东方朔们在读书之余也不忘学剑几乎算得上的“正常操作”。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自谓“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拟古》),与庾信齐名的鲍照,在愤懑时也会“拔剑击柱长叹息”(《拟行路难》),更有甚者如“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在其《咏怀八十二首》中提及剑竟有八处,从“挥袂抚长剑”到“长剑倚天外”,从“挥剑临沙漠”到“带剑上吾丘”,几乎将用剑的姿势试个了遍。

相比于李白,饮酒纵放、横决礼俗的阮籍似乎离“剑客”二字更远,然而就是这样离经叛道的文豪,手中诗中依然少不了剑。阮籍世称“阮步兵”,这一称呼源自其曾任的步兵校尉一职。步兵校尉领宿卫兵,是不折不扣的武职,这显然不是纯粹文人所能驾驭得好的职位。阮籍诗句提剑虽多但并非专门咏剑,实在是剑之于文太过于平常,以至于深具侠义之气的剑与阮籍幻灭颓废的“正始之音”相糅合,竟然毫无违和感。

不过,要是将剑仅仅视为庙堂与江湖的符号,未免有些本末倒置,因为剑的第一角色终究是兵器,承担着实际斩杀格斗的功能——纵然是在诗歌这个战场,剑也依然少不了兵戈之声。曹植的“抚剑西南望,思欲赴太山”(《杂诗》),吴均的“刀含四尺影,剑抱七星文”(《边城将》),苏子卿的“剑锋但须利,戎衣不畏单”(《南征诗》),句句背后都有沙场点兵的豪情壮志。剑,经过自周代至南北朝的千年淬炼,在历代诗人的笔端已经凝聚了多种看似毫无关联又彼此交融的意象,这一丰富的特质,让后世的诗人在咏诗时往往能各取所需,“一剑扫天下”。世人只道李白善写剑,殊不知剑在遇见李白之前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只等李白绣口一吐,幻化出半个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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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相如

剑的文化史:你或许再次误解了剑

如果说春秋之后的数百年间是剑作为兵器的“逆袭史”,那三国之后,刀逐渐成为战场上的主角,而剑则的斩刺功能则逐渐弱化,在现实生活中回归为地位的符号。唐代自皇帝以下至六品官员,均佩以不同剑器以标识身份。天子为贵,佩的是鹿卢玉具剑;亲王为金宝饰剑,直至六品以下“去剑、佩、绶”。唐代的剑与鱼袋绶囊一样,更多指向的是佩戴者的仪仗品级。

唐代“武器禁令”同样从侧面暗示了剑的境遇。《唐律疏议·盗贼》中将“禁兵器”定义为“弓、箭、刀、盾、短矛”之外的兵器;《唐律疏议·兵刃斫射人》中将普通兵刃定义为“弓、箭、刀、盾”之类。虽然平民所用的短刀也不在禁令之中,但普通兵刃以刀而非剑代称,背后不难看出唐人对剑器的评价已经渐渐远离了春秋战国时期执剑行侠的印象。刀是实用的兵器,而剑是虚化的配饰,唐代的剑由此从工具转化为文化色彩浓厚的标识物。

也因此,唐代的诗人更喜欢以剑自喻——剑入匣中,是怀才不遇;宝剑出鞘,即有求仕之心。骆宾王的“讵怜冲斗气,犹向匣中鸣”(《和李明府》),是其沉迹下僚的写照;李白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三首》)、“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中,又多竞攀豪门的雄心。李贺自恃才情,期待有所作为时,可以有“我有辞乡剑,玉锋堪截云。襄阳走马客,意气自生春。朝嫌剑光静,暮嫌剑花冷。能持剑向人,不解持照身”(《琴曲歌辞·走马引》)的豪气,而追慕功名未能如愿时,也会有“忧眠枕剑匣,客帐梦封侯”(《崇义里滞雨》)式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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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咏鹅

甚至一向以以忠君忧国、伤时念乱为本旨的“诗圣”杜甫,也有借剑言仕的诗歌,且看《短歌行赠王郎司直》:“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豫章翻风白日动,鲸鱼跋浪沧溟开。且脱佩剑休裴回,西得诸侯棹锦水。欲向何门趿珠履,仲宣楼头春色深。青眼高歌望吾子,眼中之人吾老矣。”

这一诗作突兀横绝,跌宕悲凉,明里是为其友人王司直的怀才不遇而激愤,但暗里又何尝不是为自己的才华不得施展的处境而悲鸣呢?只是王司直尚年富力强,而杜甫自己却已垂垂老矣了。

以诗干谒,借剑求仕,背后是对自身才情能力的自信;而略去竞攀之心,剑自然也承载起了诗人们的志向情操。剑的这一意境,倒也有很深的渊源,《史记·太史公自序》便有这样一句话:“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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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

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号称“君子剑”,且不提岳不群是否为君子,自《史记》之后,剑与君子便有了文化上的呼应。李白的“雄剑挂壁,时时龙鸣”(《独漉篇》),韩愈的“肝胆一古剑,波涛与浮萍”(《答张彻》),贾岛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剑客》)并未有直接求仕之意,但诗句中的剑同样映射了自身举世少有的才华。出将入相的郭震曾做《古剑篇》,其诗豪壮雄健,气魄非凡,称得上是以剑自喻的名篇:

“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龙泉。龙泉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琉璃玉匣吐莲花,错镂金环映明月。正逢天下无风尘,幸得周防君子身。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非直结交游侠子,亦曾亲近英雄人。何言中路遭弃捐,零落漂沦古狱边。虽复尘埋无所用, 犹能夜夜气冲天。”

除了入朝为官,诗人们的豪杰之气还有另一个突破口,那就是仗剑从军,为君谈笑静胡沙。正如前所述,剑在三国之后已经渐渐从战场上“退居二线”,然而在诗人笔下,剑依然是纸上厮杀的不二之选。陈子昂有“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感遇》),李贺有“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南园十三首》),杜甫有“拔剑击大荒,日收胡马群”(《后出塞五首》),甚至久居边塞的岑参也以“浅才通一命,孤剑适万里”(《登陇》)来表明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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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不群

唐代国威远扬,八方臣服,而到了武功不彰的宋代,尤其痛失半壁江山的南宋,诗人笔下的剑就更多兵戈之声。陆游的“逆胡未灭心未平,孤剑床头铿有声”(《三月十七日夜醉中作》),贺铸的“不请长缨,系取天骄种,剑吼西风”(《六州歌头》),刘过的“拂拭腰间,吹毛剑在, 不斩楼兰心不平”(《沁园春·张路分秋阅》),戎马中的孤愤豪迈各不相同,但剑依然是纸上战场永恒的王者。

翻遍剑诗,仕途与沙场占据了大部,两者背后不免有功名作祟,细品之下竟全都是庙堂之剑;相比之下李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式江湖之剑反而成了另类表达。当然,在朝廷掌握一切晋升渠道的朝代,诗人们脱离世俗的追求也难免被功名所掩盖,但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唐剑,早已没有了汉朝与春秋剑的锋利;李白的以剑诗为侠,与春秋义士们的执剑行侠相比,也多了一丝“人畜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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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刀

为何是剑?

剑与侠之间的文化关联不可谓不深,但以诗为切入点,却会发现剑离庙堂更近,离江湖更远。剑诗之盛,莫过于唐代,然而也恰恰是唐代,诗人们笔端“剑气”的底色多是功名,而不是侠义。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反转呢?

其实这也与剑的发展史遥相呼应。剑在成为主流兵器之前就已经具备了等级色彩,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剑成为士钟爱的武器,但士同样属于贵族阶层,普通的庶民终究难以与剑结缘。秦汉之后,剑继续充当着官阶的标志,与此同时其实战价值又进一步削弱,至唐朝时,剑已经完全成为权力象征,而曾经在春秋义士中展现的侠义之气,则更像是遥远的传说。

唐宋时代的“武器禁令”,主要禁弩、矛与盔甲,弓与刀之类的“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百姓可以私执,战斗力更弱的剑则更不被朝廷所在意。然而,正是剑的“不实用”使其更具风雅之气,成为诗人们倾注感情的载体。唐人宋人若要行侠,恐怕多用刀,《水浒传》中多少好汉起事,用的便是流通于民间的朴刀;但要托物言志,多见于寻常巷陌的刀便沾染上了俗气,难堪诗人大用了——而剑则不然。剑勾连着庙堂,唐代六品以上官员方可佩剑,这对众多布衣诗人自然是个极大的诱惑。剑在传说中遇水化龙,在古籍中令“君子比德”,里里外外都透出一股飘逸高洁之气,诗人们以剑自喻,背后的心态,其实早已没有了任侠的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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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杰:你用的禁兵器!

耐人寻味的是,唐代还出现了“无剑之人写剑”的现象。笔下多言剑的诗人,如李白、岑参、李贺、杜甫等,论品级均未有佩剑资格;而官至尚书右丞的王维,诗中反而极少言剑。陈平原对此评论道:“历代文人仗剑写剑,多半不为成侠,而仅仅是借此‘豪气一洗儒生酸’。”倒也不无道理。以李白为代表的诗人们通过咏剑来追思古代的任侠,但这种追思大多停留在纸面上,义士横行于江湖的岁月,早已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消亡而陨灭了……

春秋时期的任侠们的确执剑行走过江湖,但当时诗词尚未发展起来;而等到诗词艺术成熟时,剑早已成为功名的象征,此时多言侠气则显得有些虚张声势了。诗人们书剑风尘,未必便有多少武功造诣,这柄借以自喻的剑,也很难说与江湖有多大关系,纵然如年少时曾“手刃数人”的李白,一生也起伏于怀才不遇与命途多舛之间,一生郁郁不得志。至于他的武功究竟是高是低,也终究无人考证了。

如果说《侠客行》小说是金庸的一场侠客梦,那《侠客行》诗词也像是李白的一场侠客梦。清末龚自珍在《湘月》一词中曾经写道:“怨去吹箫,狂来说剑,两样销魂味。”这个“说”字用得传神——多少文人说剑说到最后为得依然是“屠狗功名,雕龙文卷”,真相就是这般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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