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直找不到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會撤訴嗎?

一笑而過雲


不會。

撤訴是原告人的一項訴權,人民法院對於找不到被告人或者被執行人的案件,有法院的專門的訴訟程序,人民法院不能主動的適用撤訴規定。在一審訴訟中,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後,在對案件宣判以前,原告要求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經審查,在被告人沒有反訴的情況下,可允許原告撤回起訴。但是,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就不能夠採用撤訴的規定了,如果進入執行程序,找不到失信的被執行人,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的規定,可暫時中止執行,被執行人一旦出現,馬上恢復執行。


一束小草


本題提的問題有點模糊。猜測可能是: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如果被執行人一直玩失蹤,過段時間這個案子是否會“黃”了?

答案是:如果申請人自己不主動提出來,法院不會撤銷這個案子,會一直生效,直到履行完為止。

一般來講,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並獲得立案後,法院會通知被執行人,到法院申報財產並履行義務。如果被執行人不到,能找到的,法院會拘留、罰款。

有的被執行人一直玩失蹤,那麼執行局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如果滿六個月沒有執行到位,法院有結案率的任務指標,執行局會辦理終本手續,也就是終結本次執行。以後有財產線索可隨時恢復執行。

對於老賴來說,並不是終本以後就沒事了。名下的銀行賬戶,房產等財產情況一直在法院監控之下,有可執行的財產隨時可凍結劃扣。失信黑名單一直掛著,限高令一直有效,直到履行完為止。

對於申請人來說,不要以為案子終本就沒有希望了。自己要積極配合法院查找老賴的線索,特別是獲得收入的線索。例如,他在某地打工會有工資,做工程會有利潤。有了線索及時和執行局溝通。

案例:青島即墨的九零後老賴武鑫,三年前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一級傷殘。法院判決生效後一直玩失蹤。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將這個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受害者在各媒體發佈懸賞通告,凡是提供此老賴準確行蹤的獎勵一萬元,凡是提供此老賴財產線索的獎勵一萬元。今年十一月,法院也發佈懸賞通告,對提供此老賴行蹤幫助法院拘留老賴的,懸賞金一萬元。懸賞通告發布以後,關於這個老賴的行蹤不斷反饋上來。原來這個老賴一直躲在即墨,每月有六七千元收入,有十多萬存款,法院判決生效後,經常乘坐民航到北京廣州轉悠。這些線索都是這個老賴拒執的鐵證,等待這個老賴的必定是拒執罪的嚴懲。


淮北日月升


已經是強制執行階段,不存在撤不撤訴問題了。

如果找不到失信人,法院會查失信人名下的所有財產強制執行。如果沒財產可以執行的,限制對方八類高消費行為。


夢想敗於現實


這是執行程序,不是訴訟階段,所以不存在撤訴不撤訴的問題。

法院的強制執行跟能不能找到被執行人原則上沒有必然性的關係,主要是在於被執行人是否具有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之後,法院會依職權向銀行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向房地產、車輛管理部門查詢被執行人的房地產、車輛登記情況。

若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那法院將依法凍結、查封、扣押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並依法進行拍賣,所得款項用於清償債務。若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法院則有可能以此為由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當然,若能找到被執行人,法院可能可以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這個對於判決的履行有時具有積極作用。但總體來說,被執行人找到與否並不影響法院的執行工作,也不影響整個執行程序的推進。


葉律師


執行立案後半年內,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


1醉9逍7遙6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用戶5867788405


這個問題問的有點模糊了,是起訴這個失信的被執行人,還是申請強制執行失信的被執行人,這個首先要弄清楚。如果是起訴,那找不見被告的話,可以進行公告,然後缺席審判。如果是申請強制執行當中找不見這個被執行人的話,那麼就終結本次執行。


邊城律師


撤訴只有申請人申請,如果被執行人有財產,找不到人案件也可以執行,如果沒有財產可執行,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有查到財產申請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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