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祥:副檢察長帶頭從嚴從快辦理一起涉疫詐騙案

2月21日,在鍾祥市人民法院一起涉疫詐騙案件當庭宣判,法院採納了鍾祥市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

疫情防控期間,兩高兩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意見》要求要“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為嚴格落實《意見》精神,從嚴從快打擊涉疫情犯罪,在2月9日公安機關對這起涉疫詐騙案件立案後第二天,霍少虹就帶領檢察官鐵浩志提前介入瞭解案件相關情況。

據悉,因該案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橫跨兩省,且均通過微信與支付寶聯繫,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拉黑被害人微信,註銷本人支付寶,取證困難較大。霍少虹和鐵浩志全面梳理現有證據,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收集固定相關電子證據,從快從嚴形成打擊合力。


鍾祥:副檢察長帶頭從嚴從快辦理一起涉疫詐騙案

案件開庭現場


由於霍少虹和鐵浩志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在案件偵查期間便已全面詳實掌握案件證據材料。為了迅速打擊涉疫犯罪,為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司法環境,2月13日,案件移送檢察機關,霍少虹和鐵浩志等人加班加點,迅速審查案件證據,於次日對該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2月1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院於當日向至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從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至當庭宣判被僅用時12天。

該案的迅速辦理,正體現了鍾祥檢察機關響應兩高兩部聯合發文的精神,從嚴從快打擊涉疫情犯罪的態度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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