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政策速览(2月23日)

人社部:

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和复工复产需要,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向疫情防控重点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的机构,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究制定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等措施办法。通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担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的单位,适当减免招聘服务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

将退抵部分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缓解经营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于2月20日新闻发布会表示,对有的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此外,税务部门将做好核算分析和监督考核。通过分户核算、机生机汇、比对审核等方式,同有关部门一起把减免费款的数算准。同时推动各地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一是自2020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二是分类施策,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三是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待遇支付,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四是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

国家民航局:

开通绿色通道 提升航线航班审核和布置效率

民航局日前开设绿色通道,提升航线航班审核和布置效率,确保运输快速顺畅。各航空公司根据地方政府或企业的需求,优先保障复工复产人员出行。截至目前,各航空公司在现有定期航班的基础上,专门执行复工复产航班42班。从出行方向看,主要为保障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的务工人员前往华东地区。

国家发改委: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国家发改委2月22日印发通知,明确自2月1日至6月30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其他企业用户用电价格5%,预计2~6月份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40亿元;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初步测算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50亿元。提前执行淡季天然气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

商务部:

积极组织零售企业复工营业

为保证居民日常生活不因疫情发生受到过大影响,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复工营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各地陆续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营业相关政策,便利店等经营居民生活必需品企业的开业率还将进一步提高。百货店、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也将陆续恢复营业。

商务部:

帮助企业加强出口风险管理,减少企业损失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提出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受疫情影响企业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重点支持服务,应保尽保。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发挥好“小微统保平台”等作用,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保费费率,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交保费,在定损核赔时予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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