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對照新證券法 系統梳理修訂相關制度

本報記者 包興安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新證券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對註冊會計師行業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2月23日,《證券日報》記者從中注協獲悉,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中注協日前制定新證券法實施的工作方案,針對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雙備案制和事後監督處罰力度加大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民事賠償責任風險增加等重大變化,圍繞提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採取系列措施。

中注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抓緊完成制度修訂、準則制定和相關研究工作。其中包括:對照新證券法,系統梳理、修訂中注協發佈的相關制度;發佈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並不斷完善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修訂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排名辦法,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由收入大所向質量強所轉變;組織開展行業職業責任保險和上市公司審計失敗引發的法律訴訟等課題研究,為註冊會計師行業決策提供參考和支持。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中注協將制定《加強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會計師事務所事中事後自律監管意見》,完善監管措施,體現風險導向,加大懲戒處理和信息公開曝光力度;會同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完善聯動監管機制,形成合力,減少重複監管;按照推進建立協同監管格局的要求優化從事證券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培訓班。

“中注協將就新證券法實施中的相關問題,持續推進與相關監管機構的溝通協調,並持續推進與最高人民法院就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司法認定等問題的溝通協調。同時,中注協將完善中注協專業指導委員會服務功能,加強會員技術援助工作機制。”有關負責人說。

另外,中注協將有針對性地開展有關新證券法和相關政策解讀、影響與應對措施、多層次資本市場審計技術和風險提示、法律責任和案例等培訓工作,並組織開展新證券法宣傳工作,對中注協及地方協會人員開展相關培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