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 健全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中国网北京2月24日讯(记者 和海佳)近日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防控工作有力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建议,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健全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沈德咏: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 健全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提高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必须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

连日来全国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局面。沈德咏表示,应强化法治意识,将突发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同时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工作法律体系。

沈德咏进一步表示,从立法层面看,目前仍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一是缺少宪法相关法层次的法律,比如《紧急状态法》。二是现有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一些关键条款过于原则和抽象,不够详细、严谨,一些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相互不一致的情况。三是现有的法律法规较少关注生物安全问题。

严格执法、依法防疫,是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对此沈德咏表示,应坚持严格执法,确保突发重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有效施行。

第一,依法做好疫情预防、报告、预警和发布工作。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第二,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对不依法履职人员严格问责。法律法规已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在疫情防控各环节的具体职责,如果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必须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第四,在法律框架内严格执法,把握好执法尺度。依法防疫必须防止出现借疫情防控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行为。其中居民外出限制等一系列防控疫情措施必须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授权下进行,实施起来必须做到主体适格,措施适度。

对于不断完善依法防控突发重大疫情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改革,沈德咏提出以下五方面建议。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沈德咏表示,应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共同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提高全民防范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军民融合,完善军地联合应急响应运行机构,推进军地卫生防疫力量联合训练,统筹规划军地卫生防疫联合保障。

二是尊重规律和科学,发挥好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环节,既要遵循必要的专家咨询程序,又要保证专家组构成中科研和临床专家的广泛覆盖,还要高度重视专家组之外的传染病专家、医生、病毒科研人员等专家人士的意见建议。

三是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各层级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沈德咏建议,国务院、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地方公共卫生相关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的职责,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疾控中心等应互联互通信息,做到信息透明、畅通、及时共享,争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爆发的第一时间,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遏制其传播扩散。

四是发挥制度优势,实行群防群控,打好防控工作人民战争。要高度重视社区在防疫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就能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只有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五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充实战略储备,夯实防控工作物质基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此外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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