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出台支持复工复产“20条”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2月24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向我市各银行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从

贯彻落实稳健货币信贷政策、创新信贷服务方式、优化外汇与跨境人民币服务、做好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工作措施,引导辖内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力度,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为全面做好全市“六稳”工作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贯彻落实稳健货币信贷政策,保持辖区贷款量增价降方面

通知提出,用足用好好央行资金和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政策工具,设立疫情防控名单内企业票据再贴现专项额度,开通央行资金申请和审批办理“绿色通道”;

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加大信贷对全市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资金来源;

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永续债、可转债、二级资本债等相关资本补充工具的发行工作,推动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提高法人机构信贷投放能力;

推动实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稳妥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鼓励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

在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分类施策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

通知强调,积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各银行机构建立银企快速对接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开发简便、快捷、高效信贷产品,推广在线业务,做到快对接、快审批、快投放;

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防疫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向我市国家重点防疫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向市财政贴息的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贷款,确保资金下得去、企业用得上、利率要优惠;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首贷获得率、无还本续贷以及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强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对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允许创业担保贷款展期一年。2020年确保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综合融资成本降幅不低于0.5个百分点。

在优化外汇与跨境人民币服务,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

通知要求,畅通企业跨境结算渠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通过快速审批和服务“绿色通道”,确保相关的物资进口、外汇捐赠、跨境融资、个人外汇等业务高效办理。

对受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的企业贸易融资超期交单、无法现场提交收付汇单证等问题,探索通过提交正本单据扫描件等线上交单方式予以解决;

做好进出口企业贸易融资支持。主动对接进出口企业融资需求,通过融资展期或续做、降低融资利率、减免手续费、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融资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落地。

在做好基础金融服务,保障业务办理的连续性和便捷性方面

通知指出,保证支付服务与现金供应。简化账户开立流程,优先受理与防控疫情相关的账户开立。对复工复产企业开户存在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解决。加强现金供应管理,继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优先对外付出原封新券;

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渠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积极推行企业信用报告网银查询模式。复工复产初期,在保证查询授权真实性的前提下,可稳妥开展远程电子化征信查询授权,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补齐书面授权资料。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未能按时还款的企业和个人,可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和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还强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成立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各银行机构要尽快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企业信贷业务的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人民银行将对银行机构服务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适时通报。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以赴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金融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贡献力量。

(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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