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但不減租金,還漲租金了還提前收租,我能舉報嗎?該怎麼做?

韋家小妹


我是個房東,在一線城市,要是遇見素質高的租戶我是兩年之內不漲的,因為找個好租戶很難,他不愛護你屋子裡的一切,白白的房孑,他給你貼亂七八糟的畫,也不注意衛生,整的不像樣子,他搬走後,你還要花大批的精力物力來收拾,如果遇上這種人,為了叫他走,可是要拿漲租來摧他,我現在的租戶是個白領,屋子收實很乾淨,按時打租金,今年第三年了,因為每年的維修,物業,暖氣,每年有時會高一些,所以我會給他微微漲點。人心換人心,我不會因為我的房子地方好就隨便漲價,關鍵是找個放心的租戶。


tang6352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房東不但不減租金,還漲租金、還提前收租,這種情形一般不好舉報。但是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去人民法院起訴。


原則上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形下作出的法律行為(不考慮違法法律緊張性規定的情形),國家無權主動干涉,只能訴諸於法律,很多地方政府之前強制出臺減免房租的規定,但是後來又將這一規定廢止。

那麼房東不減租、提前收租、漲了房租能去法院起訴嗎?下面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在當前疫情情形下,不減租,是否合法?

對於商業用房而言:

疫情期間因為政府或者商場要求,導致無法營業甚至停業,這種情形很顯然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此對於商品用房租戶而言,是可以要求房東適當的減少租金的。

對於辦公用房而言:

疫情期間,政府同樣要求延遲復工,並且很多辦公用房的物業也禁止進入,這就造成了,辦公用房很長一段時間是閒置的,也應當構成不可抗力。因此租戶是可以要求適當的免除原定復工時間與最終復工時間的租金差額。



對於普通的居住用房而言:

很多地方政府因為疫情,封城、封路,不允許外來人員住回原租賃房屋。這種情形同樣應當認定為不可抗力。由於疫情的原因,導致了很多租戶無法正常使用原來的租賃房屋。租戶是可以要求房東適當的進行減免的。

漲租金、提前要求給付租金是否合法?

如果你們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還在有效期內,房東隨意的漲租金以及提前要求給付租金,很顯然是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條款。合同是當事人意識自治的體現,反映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協商達成一致結果。因此一方不得隨意違反合同約定。

如果房東提前要求給付租金以及隨意上漲租金,在合同中都沒有相應情形的約定,很顯然房東是違約的。你有權拒絕房東的要求。

總結

不減租:不減租是否合法,應當以疫情是否對你實際使用租賃的房屋造成客觀上的影響為判斷依據,如果你不能使用房屋,是因為疫情的客觀情況,構成不可抗力的話,是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適當的減租。(當然訴訟有風險,需謹慎)

漲租金、提前要求給付租金:如果合同中對漲租金以及提前要求給付租金,沒有相應情形的約定,你有權拒絕房東的要求。

以上內容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你的問題可以拆分成幾個問題:1,不減租還漲租?2,能舉報嗎?3,該怎麼辦?下面我們一一分析。

第一個問題,不減租還漲租,關於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們的合同是否有年遞增的款項,如果有,而且是按照合同約定遞增漲租,那應該合理合法,反之,沒有約定,那就要考慮是不是房東想趕你走的意思,現在疫情還沒過,租房並不是很容易,這種情況下刻意漲租,需要斟酌房東的用意。至於政府提倡的減租,僅僅是提倡,沒有明確的政策出臺,完全看房東的想法。

第二個問題,能舉報他嗎?完全沒問題,可以舉報,但沒人受理,即便有人受理也沒有任何用,因為沒有任何政策和法律支撐。

第三個問題,該怎麼辦?簡單一點,先搞清楚房東的意向,國家提倡的減租,房東應該知悉,現在疫情防控什麼生意都不好做,房東更應該明白,租給你還能收著租金,空置著一分錢都沒有。

需要提醒的是,一般房東說漲租無非幾種意思,其一,有人出的錢比你高,已經和房東談好了,除非你也和他出的價格一樣,否則,價高者得;其二,租金明顯低於市場價或者周邊價格,或者房東覺得是這樣,認為自己虧了;其三,合同約定週期性或定期遞增。您這種情況,特別注意前者。

以上是個人的看法,供你參考,如果覺得對,那就給點贊一下吧,有疑問可以在下方留言,定期回覆你的問題



喬治長老


房東不但不減租金,還漲租金了還提前收租,我能舉報嗎?該怎麼做?

疫情減租,這個還是少部分,多數還是按照正常的租金繳納房租。房東漲房租,這個舉報可能不太現實。這是你跟房東之間的民事行為,屬於民事經濟活動,其他國家機關原則上沒有權利干預。所以想要通過舉報,想要國家機關來介入,這個基本是不太現實。

當然,房東單方提高房租,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作為守約方,你可以拒絕房東的單方提租,也可以拒絕按照房東的要求繳納房租。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金。不過,這個需要通過訴訟來解決,而不是通過舉報。


葉律師


第一,你完全可以不租!

第二,房子是人家的,人家要租多少是人家的事(市場價有)

第三,你想舉報他什麼?“發國難財”?“見利忘義”?還是“敲詐勒索”?或者給他扣一個“擾亂經融持續”的大帽子?

第四,如果是合同裡有規定,在合同結束前,房東不能提前收租,那就可以去投訴他違反《合同法》!


清風之書


第一個問題

可能在疫情期間凡是承租人都期待減租,但部分出租人還指望著加租。對此減租是情分,不減租是本分,一切都要按照你們的房屋租賃的書面協議來。

如果出租人不但不減租金,還要漲租金甚至提前收租的話,對此舉報維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想有關部門也不會管的。因為這是租房合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自願訂立的契約。對此任何公權力機關不得介入。對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只能由合同雙方的當事人依據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進行。

不過,如果房東存在暴力、脅迫強制性要求你多支付租金以及提前收租的情形,則可以及時報警處理,情節嚴重者,房東可能涉嫌強迫交易罪,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個問題

面對如此情形,首先儘量和房主協商處理問題,當然,協商過後的結果最好再另行訂立一份書面的房屋租賃協議,確認新修改的部分。如果協商不成,房東依舊不依不饒的話,他的行為就是違約, 對此承租人可以拒絕。

在拒絕房東過後,房東還是不依不饒的,承租人可以保存好房東要求漲租金以及提前收租的證據(錄音、聊天記錄等),向法院起訴房東違約,並請求解除合同,另尋他處。約定了違約金的,可以同時要求支付違約金。

希望對您有幫助,歡迎評論加關注!!


廌法驛站


能叔房子的也不是大款,也不是說富得流油的那些人群,他只是想靠房子給自己增加一點收入,想一想現在疫情爆發,人們的心裡自然都是惶恐不安,所以說在這種情形之下,人家覺得應該給你漲房租了,這種情況你也只能是跟房東彈一彈討價還價一番,儘量別讓房東漲錢,畢竟現在租一個房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把利害關係跟房東說好,可能會獲得人家的同情,但是如果說你想去告人家,我覺得告不出去了。

本身房子是房東自己的個人資產人家願意租,你是人家的權利,不願意租給你是人家的自由,所以說作為一個租房子的你就別耍暴脾氣了,租人家的房子住在人家的屋簷下就得低頭,所以我說還是好好商量,談感情談友情,把老闆說感動了,可能也就不會漲價,保持元價格也就算謝天謝地了。


伊春美食美客


剛好你的合同到期,房東要求漲租,這是他的權利你可以不租搬家。但是在合同儲蓄期間,他要求漲租的話是房東違約在先。如果你們沒有簽約合同,只是按口頭每年交這樣給的話,剛好到交房租,那你就提包走人吧。房東我相信應該是合同到期才會要求漲租金!


幸福自己


房東不但不減租金,還漲租金了還提前收租,我能舉報嗎?該怎麼辦?

一,如果在合同期限內,租金價格、支付方式、支付時間,都可以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即可,若房東違約先進行協商,不成也可走法律程序。

二,如果合同到期,那你和房東雙方都屬於自由人,房租價格、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需要重新商定,說白了就是買賣雙方的達成,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你覺得不合適可以不租,相信房東也不會違法強求你。

三,疫情期間減免房租,請不要道德綁架,減免是人情,不減是本分,商戶都要求房東減免房租,可銀行沒有給房東減免貸款呀,什麼事就怕換位思考。


少東家隨行記1


暫時什麼都別說。你可暗自去其他地方找一找看一看,有沒有相等的房子且租金也相宜的租房,若有,那你即刻可退房而遠離這種填不滿的深坑。這是知難而退的最佳辦法了。真要是走法律程序或其他途徑解決的話,那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所花費的精力財力和時間是我們普通百姓耗費不起的,因本來就是期希減租減負,再這樣的耗費實在是得不償失!如若知難而退,我們既不得罪人,又使自己脫離了那種多餘的煩惱和擔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