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自殺”與“安樂死”

今兒我想說的話題是,“協助自殺”與“安樂死”。

大概都是今年發生的幾個事兒,讓我有一些自己的思考。第一件事是臺灣主持人傅達仁的“有尊嚴的安樂死”,第二件事是陳貴平協助父親自殺被判故意殺人,第三件事是前一陣在微博上傳播很廣的“網友協助自殺”。

我看了很多評論,當然這裡面主要的聲音是充滿人文關懷的“我們有權選擇死亡”,“人應該有尊嚴地死去”,“應該將安樂死合法化”。

然而我覺得,我們不應該把死亡這件事想得太簡單。

死不是一了百了,一個人的死,可能會給很多人帶來意想不到的問題。親屬可能會因為悲痛過度而選擇追隨而去;原本需要他來支撐的事業,可能會就此分崩離析;而許多不相關的人,也可能因為一次死亡事件,從此自己的人生觀發生了改變。

自殺這件事,在中國其實一直不是一個“少數”。2016年,中國每10萬人中有9.7人選擇自殺,這個比率美國是15.3,日本是18.5,韓國是26.9,俄羅斯是31。而要從總自殺人數來看,全世界每年有69萬人自殺,我國每年有13.6萬人自殺 —— 全世界20%的自殺者,都來自中國。

而如果“安樂死合法化”,把這些選擇安樂死的人也算進“自殺人口”的話,恐怕這個數字還會提高。

但問題並不僅僅在於“統計數字不好看”。

我們“理想”的情況往往是,一位病人病入膏肓,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家人也不忍心看他這樣難受,於是這位病人安排好了所有後事,在家人的陪伴下進行安樂死,溫馨地迎接了死亡。

然而並不是每一次死亡都如此理想。

一位有眾多子女的老人給自己安排了安樂死,但是在他死後,子女們因為遺產分配打了起來,一直沒有照顧過老人的不孝兒子,突然指認一直在照顧老人的孝順女兒,說是她哄騙老人進行了安樂死,目的是騙取遺產。老人已死,這怎麼辦?

你可能會想,“只要安樂死有足夠權威的醫院進行批准執行,執行前做好公證就行了啊”。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醫鬧你見過吧?至少聽說過吧?那麼一旦安樂死合法化,就肯定會出現“安樂死鬧”,甚至把醫院、公證處都裹挾其中。

遺憾的是,醫鬧並不是每一起都被曝光,而且其中有相當多數量的醫鬧,其實是從醫院拿到了補償。

而更大的危機,在於“安樂死合法化”之後,這種“在他人協助之下進行自殺”的行為,是否會對人們的“自殺觀念”造成影響。

日文有個詞,叫“狂言自殺”。這是說有這麼一類人,他們本來不想自殺,但通過聲稱“自殺”而獲取一些好處,例如別人的同情、金錢上的幫助,甚至只是博取關注

這種人並不會自殺,但是會嚴重影響到另一部分人。這部分人的特點是:具有人格障礙、包括抑鬱症在內的情緒障礙(39%),患有神經功能性疾病(22%),精神失調或妄想症(20%)。

這部分人群被稱為“具有自殺傾向的人”。他們因為各種精神和神經上的問題,往往在看待自己處境時,會進入一種“自閉”的狀態,偏執狹隘地拒絕尋求幫助,而僅僅將自殺作為唯一的出路。

簡單來說,就是很多普通人看起來“沒什麼大不了的”,“忍一忍就扛過去了,“大不了從頭再來”的事情,在這部分人群看起來,就變成了自殺的理由。

一旦安樂死合法化,那麼這些原本就具有自殺傾向的人,他們無疑會將安樂死認定為自己“更體面、更合法”的自殺途徑。那麼如果他們無法獲得正常的安樂死的話,就會給很多“趁虛而入”“別有用心”的人,一個用“幫你自殺”的藉口,去侵害這些原本就已經自認為走投無路的具有高度自殺傾向的人們的一個窗口。

發生在日本座間市的“一屋九屍案”,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我並不是說“我反對安樂死合法化”。但是在目前的人類社會里,我們在實現將它合法化之前,還有太多的必修課需要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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