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財政局:部分政府採購活動可暫停或延期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唐珩
通訊員 穗財宣

19日,廣州市財政局出臺了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活動的相關措施。其中提到,部分政府採購活動可暫停或延期,並儘量選擇非現場方式實施。

廣州市財政局:部分政府採購活動可暫停或延期

資料圖/羊城晚報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儘量減少人員聚集,保障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措施提出,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採購項目,作為緊急採購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對因疫情防控而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非緊急採購活動,可酌情暫停或延期。

此外,對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採購人可自行選定相關領域的評審專家,確需通過專家庫隨機抽取的,可優先按屬地原則隨機抽取。

措施還提出,對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要儘量選擇網絡、電話、郵寄等非現場方式實施。

採購人應當會同採購代理機構按照有關公共場所新冠疫情預防控制的要求,加強對政府採購開評、評標現場的管理。參加採購活動的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嚴格執行疫情報告、人員隔離等要求。

措施鼓勵有條件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在線提供採購文件,實行電子開評標業務。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廣州市財政局暫停現場受理評審專家、採購代理機構、政府採購舉報、政府採購投訴等相關工作。

對政府採購項目提起舉報或政府採購投訴的,供應商應通過郵政速遞方式寄送舉報文書或投訴書。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召開投訴處理審查會議,市財政局可酌情暫緩作出處理決定,並提前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

來源 | 羊城派

審籤 | 吳瑕

實習生 | 張麗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