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縣:十二條政策措施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

民主與法制四川新聞(記者 黎志飛)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實現防疫、“六穩”兩手抓,進一步穩增長、促投資,金堂縣結合本縣實際,制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復工擴產

(一)支持有序復工。協助企業建立務實管用的科學防疫體 系,支持企業依據防疫物資儲備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復工 復產。對安全復工復產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企業或項目,在獲得 省、市獎補資金基礎上,縣級再給予防疫體系建設投入的 30% 且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縣經信局、 縣商務局)

(二)支持擴產提能。對 2020 年 2 月—6 月期間持續生產 經營且應繳稅收較 2019 年同期增長 20%(含)以上的工商企業, 按照新增部分地方實得的 80%且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性 獎勵。對 2020 年內新上規工業企業和新上限的商貿服務業企業, 在獲得省市獎補資金基礎上,縣級再給予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三)支持增產轉產。對在疫情期間響應中央、省、市、縣 要求,增產轉產生產應急防疫物資的企業,在獲得省市獎補資金 基礎上,縣級再給予按照增產轉產項目固定資產投入的 30%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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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補貼。(牽頭單位:縣經信局) (四)支持生產擴面。鼓勵蔬菜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家庭農場、生產大戶等開展春季搶種補種,對規模達到 100 畝以 上的,給予每畝 200 元的農資補貼;鼓勵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進行 集中育秧,並給予每畝 400 元的育秧補貼;支持生豬生產,對新 建、改(擴)建種豬場、規模豬場(戶)等給予一次性補助,補 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總投資的 3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供銷社)

二、幫助企業減負解困

(五)降低運轉成本。全力保障企業用電、用氣、用水需求, 鼓勵供電、供氣、供水企業採取降低實際價格的方式結算;對疫 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 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按銷售目錄電價 的 30%給予電費補貼;對全縣承擔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服務業 企業,按照年度銷售額 1000 萬元(含)以上 2000 萬元以下給予 20 萬元、2000 萬元(含)以上給予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 頭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六)減免租賃費用。承租縣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 有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2020 年 2 月、3 月租金全免,4 月 租金減半。由其他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業主,鼓勵業主減免承租 企業租金、物業費用,對全年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物業費用累計 達 50 萬元以上的業主,給予減免金額 15%且單戶最高不超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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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補貼。(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 (七)支持產地儲銷。鼓勵外銷,對 2020 年 2 月—5 月銷 往縣域外的蔬菜,給予每噸 10 元的補助;鼓勵收儲,對 2020 年 2 月—5 月利用凍庫、氣調庫收儲蔬菜、水果、小家禽(畜)的 業主,給予每噸 10 元的補貼;鼓勵產地加工,對 2020 年 2 月—5 月利用鹽漬、烘乾等方式對我縣範圍內種植的食用菌進行初加工

的業主,給予每噸 200 元的補助。(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縣財政局)

三、加大金融財稅支持

(八)穩定中小企業信貸餘額。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 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 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鼓勵縣域金融機構採用延 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等方式增加 貸款投放,確保 2020 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在 2019 年基礎上穩 中有升。(牽頭單位:縣財政局、人行金堂支行、四川銀保監局 金堂監管組)

(九)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縣內企業 發展,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和擔保貸 款。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獲得增量貸款支持的中小微企業,縣級財 政給予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實際支付利息中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 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單戶最高不超過 30 萬 元。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減半徵收融資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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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減收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適當補貼。(牽頭單位:縣財政 局、縣中小擔公司、縣農投公司)

四、保障社會穩崗就業

(十)全力援企穩崗。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 還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對暫時困 難但有望恢復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 6 個月 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 家規定執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及經營主體,經批准後可 適度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延繳期間企業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和待 遇不受影響。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 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 2 月到 6 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 項費用,從 2 月到 4 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對中小企業吸納登 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3 個月以上的,給予 1000 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 度,安置因疫情影響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對從事公益性崗 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可延 長 1 年,實施期限截至 2020 年底。大力開展“春風行動”網絡 招聘會等線上招聘活動,鼓勵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牽頭單位: 縣人社局)

(十一)鼓勵開展技能培訓。鼓勵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 難的企業和其他企業,開展各種技能提升培訓,按照技能提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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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 1000 元/人—2000 元/人、以工代訓每人 200 元/月、崗前培訓 500 元/人、高技能人才培訓 3000 元/人—6000 元/人、新型學徒 制培訓 4000 元/人—6000 元/人給予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 局、縣財政局)

五、鼓勵企業增資投資

(十二)促進招商引資。在本縣新增資或投資企業,在本政 策措施有效期內完成註冊資本金變更或項目公司註冊的,符合項 目落地考核標準的,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金堂縣關於 促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金委發〔2018〕8 號)等 有關規定,同等條件下,按政策最高限給予扶持。(牽頭單位: 縣投促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細則由縣發改局牽頭, 各產業牽頭部門制定並解釋。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央、省、市出臺新的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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