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了情166836656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首先,我個人感覺,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很難實現,如果局部推廣還有可能,中國有著很多的山區,有些偏遠山區村與村之間的距離很遠,而且農村老人對於房子都很執著,認為自己的老屋就是自己的根,世世代代傳下來的,所以讓他們搬離自己的家,那是不可能的,山區裡的要牽扯的非常多,就算是平原地區,推廣合村並鎮也不是一時半會能實現的了的,需要時間來驗證這個理論了。

如果全國推行的話,農民原有的房屋,可能會已流轉的形式,流轉出去用於,種地,或者其他用途,總之,國家是不會讓這些地荒廢的。

農村合村並鎮也是中國農村未來的一個趨勢,隨著農村人口的大量流失,現在更多的是留守兒童及留守老人,農村空空蕩蕩,農村孩子教育問題,及老人養老等等問題日益突出,所以農村合村並鎮對於農村來說,是非常好的。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看到這一天。


古怪的飛魚


既然是新農村建設,每個村或者每個社都會有居住點的,當地政府會按照當地的賠償價格賠償以此鼓勵搬遷。我們這邊按戶口人均賠償,一個人2.5萬,如果戶口上是五個人的話,那就是十萬塊錢。意思就是政府出十萬塊錢鼓勵你搬遷。有些人因為是老房子不值錢,肯定會搬的,有些人可能幾年前修的房子都不止賠償的錢,所以選擇不搬。對於搬遷否,政府沒有強制。

關於搬遷地點,是村委會以及當地政府規劃研討而決定的,村民無權干涉。關於建房,我們這邊每個人是按25平米建,如果是五口之家,那隻建125平米(建築面積),我們這邊只能建一層,牆面是磚混結構,屋頂選擇的是琉璃瓦木架結構。根據我剛說的,五口之家的拆遷費為十萬。而新修的房子你可以直接交給政府承建,一般都是保證十萬塊錢剛好給你修好,不管怎麼說,反正就是不會讓你出錢的,如果用不完會退給你。除了政府承建,你也可以在你的規劃位置自己修,修房的條件不變,但這個錢得由你自己出,等你建好後,老房子拆了才給你錢。不管是政府承建還是自己建,都需要當地住建部門驗收合格才能撥款。而且老房子必須拆。拆完後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



通江熊貓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目前合村並鎮正在試點當中,而且山東可以說作為試點的典型的地方,取得的效果非常的明顯。原有的髒亂差的舊農村面貌,如今煥然一新,成為新型的農村,寬敞的街道,到處是高樓大廈,或者是別墅小區,村容村貌特別的明亮,非常的氣派壯觀,儼然像一座小都市。

國家已經明令禁止新農村建設採取一刀切的措施,要根據保護當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從農民的利益出發,進行新農村建設,也可以進行美麗家園建設,美麗鄉村建設,不必要採取合村並鎮的現象。

合村並鎮,利國利民,的確給農民帶來了不少的方便和好處,至少新農村,有了統一的辦公設施,教育設施,醫療設施,健身設施,娛樂設施,購物廣場,也增加了就業的崗位。極大的方便當地的農民生活,也改變了農民的居住環境,提高了農民的幸福指數。



合村並進還有另一個好處,那就是進行土地集約化的整理,畢竟那些破舊亂的農村,浪費了大量的土地資源。進行新農村建設,把浪費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成為基本農田,增加了耕地的面積,確保了我國的糧食生產,穩定了農民農業生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為城市的擴容,廠礦企業佔用耕地等等,增添了土地資源。

對於合村並鎮以後的,農村的農民的住房的問題,一般都是根據土地增減掛項目,由國家撥付資金,對農村的房屋進行補償,按照當地的經濟狀況,由第三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非常的公正、合理、公平。

但是由於偏遠地區的農村經濟狀況不是太好,農民的收入比較低,貧困家庭太多,這使得農民進行新農村建設以後房屋被拆遷並得到一定的賠償,搬遷到省建設的新農村當中。由於賠償的費用不足以保證新樓房的購買,會使得一些農民必須增加自己的一些經濟開支,增加了農民的負擔,在這一方面的確有一點負面的作用。這方面必須提高新農村改造的補償標準,以確保農民住房條件改善的情況下,不再有其他的經濟負擔。



總之,如果合村並在全國推行的話,這是不可取的,畢竟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狀況不一樣,以及農村的分佈狀況也不一樣,包括當地的環境資源,旅遊資源,文化價值,歷史價值都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採取一刀切的現象,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根據當地人民的切身利益,來保障新農村建設的推行。對於合村並鎮以後,農村的農民的房屋問題,一般實行照價賠償的標準,然後,在建設新型的農村,讓農民搬遷到新的農村裡面,提高農民的居住環境,亮化美化,淨化村容村貌,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


三農一姐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首先,可以肯定的說,合村並鎮是針對某些居住過於分散,交通比較落後,規模比較小,管理難度大的的村莊進行的。合村並鎮的初衷是改善農村居民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但是,合村並鎮並不適合在全國推行,國家也不會一刀切地在全國強制推行合村並鎮,而是因地制宜地適當改造。

至於說合村並鎮後,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那答案是很簡單的,就是推倒復墾,使宅基地成為可耕地。

合村並鎮,主要目的之一也是盤活土地資源。現在,一些零星分散的小鄉村,幾乎成為空心村,閒置的老宅基地非常多,極大地浪費了土地資源。而合村並鎮後,政府會在中心村為農民統一建設住房,同時拆除農民在原村的住房,對整體倒出來的原小農村的宅基地進行復墾。因為農村宅基地基本政策是一戶一宅,建設新住房後必須拆除老住房,這是政策的基本要求。當然,政府統一建設的住房不可能免費給農民,因為政府沒有那麼大的財力,只能根據農民原住房的情況,核定拆遷價格,拆遷補償款用來購買新的住房。

合村並鎮以後,農民的土地不會減少,因為土地已經確權,政府不會因為合村並鎮收回農民土地的承包權,只是鼓勵農民將承包田進行流轉,以便進行土地集中經營,最大化地獲取土地的收益。而原宅基地拆遷後復墾的土地,屬於村集體的,這村集體當然包括村裡的每一位居民。這些新增的土地,主要用於新增人口的土地調整。所以,從土地總量看,合村並鎮後村民的土地將會有增無減。

綜上,合村並鎮是利民之舉,但是要耗費很大的財力,目前只要局部地區試點推行,不可能在全國一刀切的推行合村並鎮政策。而並點後原來零星分佈的小村莊便會消失,小村莊上的農戶將會統一拆除進行土地復墾。


齊東晏子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實行合村並鎮政策,並不一定是指把農村的農民都集合在一個地點居住,而放棄原來的居住地。而且這一政策只是針對我國部分地區,並不是全國推行。

那麼我們回到題主的問題,合村並鎮後,農民在農村原有的住房如何處置呢?

一保持房屋不動

大家可能對合村並鎮有個誤解,認為只要規劃實行合村並鎮,農民就要搬離原來的住處,住進政府統一建設的房屋內。

但事實不是這樣,阿麗所在縣區在2016年開實行合村並鎮,所在鄉鎮原來有18個村,合併後為11個村。合併後沒有任何一個村的村民搬離原房屋的,都還是在原來住的地方居住,真個縣區都是這樣。只不過是村委會合併為一個,在行政管理上合併為一體,搞規模種植養殖集中連片成為一個集體。

而且很多合併村的農民原來的住房條件都不錯,是危房的經過國家近幾年的改造也都安全入住了。如果真要全部搬離的話,代價很大,農民也不一定樂意。


二是原房屋收回集體

當然,也很多合村並鎮的地區,合併村莊交通、生活條件和居住條件非常落後,且人口居住散落稀少。對於這樣的合併村,地方可能會整體規劃建設統一住房,讓合併村的農民集中居住在一起。

按照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農民搬出原來房屋,住進合併村進統一規劃住房後,原來的房屋所在宅基地肯定要回收集體。至於是否拆除要根據地方政策執行。



總結:國家目前對於合村並鎮的政策只是說有條件的可以實行,並不要求在全國推行。而且即使實行村合併政策也並不是都要求搬離原住房,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農民的意願。對於統一規劃建房的合併村,農民如果搬離原房屋住進統一規劃房屋,那原來房屋肯定是要回收集體的。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最近關於合村並鎮的話題特別多,還有新農村建設這些問題,很多人都問,新農村什麼時候開始建設?合村並鎮什麼時候開始合併呢?我想說的是:新農村建設和合村並鎮並不是全國都會實施,不能一刀切,因地制宜,主要是針對偏僻分散比較落後的農村。


合村並鎮是一件利國利民的事,目的是讓我們老百姓生活條件得到提高,日子過得幸福美滿。比如一些很偏僻的農村,而且村與村之間又非常的分散,交通也不方便,造成人們諸多不便,難以管理,如果將各地分散的農村集中在一起,合成鎮,建設宜居小區,建設醫療,學校,交通,還有生活配套實施,這樣可以讓我們農民生活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說我是比較贊同的。

如果真的實行合村並鎮的話,那麼原有房屋怎麼處置呢?

農村原有的房屋會按照當地拆遷標準規定來補償,因為每個農村的補償標準不一樣,村民拿到補償金需要去集中區買新房子,因為統一蓋新房子也是讓我們農民出錢買的,在我們這裡,要求我們村民必須購買一套統一蓋的房子,而且購房價格也有所優惠,如果太貴我們也承擔不起,不然合村並鎮也就沒什麼意義了。

原有房屋過得賠償後,會統一把這些房屋拆了,全部進行土地復墾,全部歸為村集體,讓土地騰出來用作其他用途或者重新分配給村民承包。


三農天地


如果說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的話,那麼農民在農村原有的房屋如何處置?

關於合村並鎮,在我們這邊已經開展了,目前主要新農村建設的主要方式是將一些村莊進行合併或整體搬遷到鎮上的大社區里居住,而對於農戶村裡的土地依然是由農戶自行承包,或者也可以進行土地流轉交給當地農民合作社和一些種地大戶,然後農戶就可以專心在鎮上經濟開發區或去縣城打工上班為主!下面結合我們這邊新農村建設的具體思路簡單聊一下:

今年2月25日前後,我們縣裡今年總共有10個鄉鎮22個村莊共2374戶農村居民納入了新農村建設,總共建設面積高達26萬平方米,在我們鎮上今年共有3個村莊,其中有一個拆遷村是我姑姑所在的村莊,目前已經完成入戶調查、舊村評估、簽訂協議、收取保證金、圖紙設計、施工招標等環節,並與今年2月底正式開工,是在我們鎮上修建一個新社區,大概在今年6月份左右就會主體封頂,最早可以在明年年初組織入住!

根據規劃,我們鎮上這三個整體搬遷入鎮的村莊,將蓋建6+1F電梯式安置樓房一共8棟192套,同時也會建設沿街商業街,並與之前的蓋建是社區和商業街連通。因為地段靠近鎮政府,附近會有醫院、幼兒園、中小學校、商業街、商場以及鎮東側的經濟開發區,同時靠近省道可以在15分鐘左右開車到縣城,非常方便農戶打工上班,即便農戶是選擇回村繼續種地也不過10分鐘路程,非常便捷!



而對於題主說到農戶在村裡的原有住房處理辦法,我們這邊主要是選擇“舊村拆遷後復墾”。根據我們縣裡給出的數據,22個拆遷村莊復墾後可以增加1890畝土地,我們這邊農戶家裡人均承包地面積大概為2.2畝,這樣實際讓859個新增人口獲得了承包地,而我們村莊總人口才400人左右,這樣一來,舊村復墾後的耕地面積就相當於增加了兩個村莊的規模,如果是從增加耕地面積上來算,其實也緩解了農村新增人口沒有分到土地的情況!

因為我姑姑家的村莊也是今年鎮上拆遷的一個,其實他們那邊對於整體搬遷都已沒太大意見了,因為像我姑姑家,他們家的主要成員都已經去鎮上或縣城打工,而且姑姑和姑父還在廠子裡交了社保,根本不再以種地為主,這樣直接搬入鎮上生活,其實也可以緩解自己以後去買樓房的壓力,雖然只是搬到鎮上生活,但現在交通非常便利,去縣城也不差那點時間的!以上僅為個人見解,對此大家又是怎麼認為的?


龍百曉生


您好,【律土網】律師為您解答:

一旦合村並鎮在全國推行,我們便會迎來一個新的問題:農民原有的房屋該如何處置?

在小編看來,最好的處置辦法就是國家直接給錢拆遷掉

那樣整個村莊都可以推倒重建,可以節省不少的宅基地,也可以進行統一規劃房屋的,是不錯的選擇。

當然如果是村莊整體搬遷到其它的村莊或者是鄉鎮的話,那估計也是自願為主,農民願意搬遷的話可以到鄉鎮落戶。同意搬遷的話,農民的自家的房屋就得拆遷了,就是不會再留著了,不然讓搬遷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當然了,也有一部分農民朋友是不願意搬遷的。

至於說不願意搬遷的話,也是不會強制要求的,都是自願為主,可以自願留在原有的農村,房屋還是可以繼續住的,這樣才是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

如今合村並鎮也為了解決一些農村的空心村問題,所以進行統一的規劃,一般來說都是會將農民原有的房屋進行搬遷的,能夠成為耕地的就變成耕地,就是為了保護土地,更好利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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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律師事務所王迪


伴隨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出現較大規模合村並鎮的可能性越來越大。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的趨勢是無法扭轉的,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對於僅僅剩餘少數人口的空心村只能走“合村”的路子。。而現有老村址佔地面積普遍過大,我在春節後對30個村莊進行了統計,戶均佔地1畝多(包含道路、坑塘),這也促使部分地區提前進行合村並鎮。對於未來“合村”後的房屋處理問題,我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三個方向:

1、拆除復墾。這個也是現在最多的處理辦法。現階段由於建設用地佔補平衡要求、塌方遷移等原因的“合村”,對於遺留房屋基本都是採取拆除復墾的模式進行。拆除後新產生的耕地、池塘等權屬依然屬於原村集體所有,新產生土地的具體利用辦法則由村集體決定。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予補償宅基地款,僅僅就房屋、樹木等附著物款進行補償。

2、新建工廠等廠礦企業。這個主要是針對土地徵收原因導致的“合村”,在這種情況下的“合村”,新產生土地產權屬於國家,然後由政府通過相關程序出讓給廠礦企業。補償款一般應包含宅基地款。

3、舊村改造。對於一些自然環境優美、具備一定特色民居的村莊,可能就需要對原村民進行部分或全部遷出,來發展農村旅遊、觀光旅遊等。對一些具備地方特色房屋重新改造,並適當拆除部分房屋來建設旅遊附屬設施。這種情況需要統一進行規劃設計、統一施工。在補償款方面這個就需要綜合來看,我個人認為,以入股形式參與、村民直接務工、適當領取補償款就比較實際和長遠。

從大的方向來講,伴隨合村並鎮的逐漸擴大,原來的老房屋多數會步入拆除的命運。


職業新農人


所謂合村並鎮就是將分散的住戶,集中在居住在一起!隨著時代的發展,根據農村的現狀,國家頒佈合村並鎮的政策,雖然這項政策並沒有全面展開,但是已經有很多地方開始改革了,就像題主所疑惑,一旦合村並鎮在農村原有房屋怎樣處理呢?


原有農村房屋如何處理

一,分佈過於偏遠的,選擇銷燬恢復耕地

選擇這種方式的,大多是偏遠的山區,交通不便人煙稀少,是他們各村並鎮的主要原因,像湖南張家界山區,由於要全面發展旅遊行業,政府決定讓很多住在大山周圍的農戶搬出來,在統一的地方建設新農村房屋,這樣許多村鎮就合併居住在了一起,而老房屋選擇就地拆掉,土地恢復耕地使用!

二,統一回收改造,用作其他用途

國家一旦拆遷舊房屋,就會和房主簽訂賠償協議,給予一定的補償後,土地使用權就屬於不屬於個人屬於國家了,政府可以根據房屋的位置等,進行一系列改造,可以改造成軍事用途、旅遊用途等等!

總之合村並鎮是好事,但是並不是所有地方都需要,一旦開始合村並鎮進行拆遷,國家就一定會農戶補償,而舊房屋有如何用途,無非就以上兩種!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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