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台江县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姜某某、邰某某涉嫌放火、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黔东南 苗族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