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張家口警方公佈5起侵犯公民隱私案處理結果!


張家口警方公佈5起侵犯公民隱私案處理結果!

嶽某某侵犯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

2020 年1月30日16時40分許,河北省高速張承張家口管理處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嶽某某在巡查高速路段視頻監控時,利用職務之便,用個人手機私自拍攝錄製了一段車上駕駛人和同乘人發生不雅行為時的視頻,並通過其個人微信轉發,導致此視頻在網上擴散,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嶽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侵犯他人隱私。其利用職務之便,造成惡劣影響,構成從重處罰情節,橋東分局網安大隊依法對違法人嶽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並責令其刪除違法信息。


“張家口獵奇資訊網”微信公眾號散佈他人隱私被治安處罰

2020年2月23日,橋西分局網安大隊通過網上巡查發現:互聯網一名為“張家口獵奇資訊網”的微信公眾號上發表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經查,微信公眾號“張家口獵奇資訊網”為孫某個人註冊,其本人於2015年4月8日在微信群中看到其他微信公眾號中發佈此條不良信息,遂將此內容抄襲轉發至其本人微信公眾號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橋西分局網安大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

依法對違法人孫某處以500元治安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刪除不良信息。


張某某散佈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

2020年2月23日違法人張某某自2015年4月10日起,利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私自轉載他人隱私內容的信息,點擊數量巨大構成從重情節。2月24日懷來縣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法將張某某傳喚至公安局,經詢問張某某對此供認不諱。懷來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法決定對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並責令其刪除違法信息。


金禾互聯網有限公司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行政處罰

張家口市金禾互聯網絡有限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並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表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2020年2月21日,

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決定給予張家口市金禾互聯網絡有限公司警告的處罰並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公眾號“張家口人在省會”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行政處罰

2020年2月23日,一名為“張家口人在省會”的微信公眾號上轉載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現已查明:公眾號“張家口人在省會”註冊人為劉某某,現居住於石家莊。由於在抗疫特殊時期,尚義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對劉某某進行了遠程詢問筆錄,並及時調取了相關證據。最後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六十四條之規定,給予“張家口人在省會”微信公眾號警告的處罰並責令其刪除該文章。


來源 張家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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