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鄰里中心」侵犯「鄰里中心」商標的商標權嗎?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你公司侵犯了我公司的商標權!

這只是通用文字表達恰好差不多,是通用名稱,不是商標,不具有顯著識別性!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那也不行!你這是商標性使用,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

那咱們讓法院來評評理!

好!

案件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日前,房山區長陽鎮萬科紫雲家園內提供社區綜合服務的“萬科鄰里中心”因涉嫌侵犯商標權被“鄰里中心”商標權利人蘇州工業園區鄰里中心發展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萬科鄰里中心”由萬科關聯企業北京華雨鴻諮詢有限公司負責運營。近日,豐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蘇州鄰里中心公司訴稱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其通過十幾年的探索已經形成了自有的集商業、文化、體育、衛生和教育等於一體的社區商業開發及服務模式,並在第35類和第41類服務上註冊有“鄰里中心”商標。通過原告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萬科鄰里中心”使用原告商標提供“鄰里俱樂部”(媽媽會、美食俱樂部)、鄰里服務(圖書館、生活配送)、鄰里課堂(烘焙、插花、茶道)等服務,構成對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被告華雨鴻公司辯稱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鄰里中心”從字面含義來講,就是鄰居之間聚集或為他們提供服務的場所。“鄰里中心”作為一種新型的便民服務形式,已經成為綜合性社區公共服務的通用文字表達,我方提交的相關規範性文件已經明確鄰里中心是通用名稱,而非商標,不具有顯著識別性。我方使用“萬科鄰里中心”並不構成商標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本案涉及一種比較新穎的社區商業服務形態,且涉及知名房地產企業。案件受理後,知產庭萬迪法官團隊及時通過庭前會議的形式對原被告證據進行固定,初步查明爭議事實,明確雙方爭議焦點,即“鄰里中心”四個字是否已經構成綜合性社區公共服務的通用名稱,被告的涉案使用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性使用並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万科邻里中心”侵犯“邻里中心”商标的商标权吗?

供稿:知產庭 路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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