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
醫保和重大疾病保險作用不同,是相互補充的關係,並不能相互替代。
醫保是國家給我們的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主要解決最基本的醫療費用問題。
醫保是國家給每個人最基本的福利,可以帶病投保、保證續保,並且繳納滿20/25年,就可以享受終身醫保,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繳納。
但醫保的缺點很明顯。
1、醫保的報銷很嚴格。
醫保都有起賠額,對藥品、醫院有嚴格要求,進口藥、自費藥不能報銷,可以報銷的部分也有比例限制等等。
如果不幸得了癌症,對於治療癌症特別有效的藥,大部分都不在醫保用藥範圍內。所以遇到重大疾病時,只靠醫保,往往不夠用。
2、醫保只能報銷醫療費用,對於生病不能工作帶來損失、營養費、看護費等是無法解決的。
如果生了大病,醫療費這是其中一項,還有工資損失、生活費、看護費、營養費等,這些是無法通過醫保來報銷的。
這些就需要通過終重疾險來解決了。
重疾險是本質是收入損失險,它提供了一種重病後的經濟補償。
如果患了重疾,不僅要花費很高的醫療費用,而且幾年內都不能工作,需要很長的恢復時間,沒有收入,這樣肯定會給家人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而重疾險是給付型,一旦確診重疾,就一次性給你一大筆賠付。想怎麼用,你自己決定。既可以用來看病,又可以覆蓋治病期間的收入損失。
所以,有了醫保,重疾險還是有必要配置的,這樣才能更大程度避免,重大疾病來臨時,讓家庭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