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法官微信化糾紛 當事人隔空“握手言和”

“儲法官,我已經將賠償款如數支付給邵某,這是我的微信支付截圖。”2月19日,鳳臺縣人民法院毛集法庭儲法官收到了被告陳某某發來的微信。疫情防控期間,鳳台法院堅持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兩不誤,成功藉助網絡調解該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2018年6月28日,原告邵某與被告陳某某因瑣事發生糾紛,邵某被陳某某用石頭擊傷頭部後,到淮南東方醫院集團鳳凰醫院住院治療7天,花去醫藥費3077.20元。出院後,邵某多次催要醫藥費未果後,於2020年1月13日訴至鳳台法院,要求陳某某賠償醫藥費等損失5120.29元。該案原定於2月21日開庭審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案件不能如期開庭。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正義“不停擺”,承辦法官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積極與原被告溝通,從情、理、法三方面分析案情,釐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經過耐心細緻的調解,邵某和陳某某達成協議,由陳某某通過微信一次性支付4000元賠償款,雙方通過微信隔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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