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安順:檢察院與市河長辦聯合出臺工作機制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整治

近日,安順市人民檢察院

安順市河長制辦公室共同制定出臺《關於依法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推進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和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職能,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河長制辦公室(下簡稱“河長辦”)及各河長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監督制約,全力推進安順市河湖生態環境整治工作,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

市州检讯|安顺:检察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出台工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實施方案》明確了一個工作目標,通過加強檢察機關與河長辦的協作配合,形成助推我市河長制工作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健康發展的整體合力,促進全市河湖系統保護及水生態系統整體環境改善,為實現我市的水清、岸綠、河暢、景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實施方案》確定了協作分工、監督制約、維護公益和嚴格紀律四項工作原則。檢察機關和河長辦充分發揮“河長+檢察長”兩長依法治河新模式作用,強化法律監督,嚴格依法行政。

《實施方案》細化了兩長巡河、信息共享、協作辦案、線索移送、檢察建議的整改落實、提起公益訴訟和執行公益訴訟裁判七項工作任務。河長辦對辦理的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可以商請檢察機關參與協助指導案件調查取證,引導行政機關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保全證據,確保案件依法正確處理。河長辦發現河湖保護領域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致使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及時向檢察機關移送有關線索;檢察機關接到線索後應當及時開展調查,依法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實施方案》確立了聯席會議、聯合督辦、同步執法、業務培訓和研究協作五項工作機制。對違法情形嚴重、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群眾反映強烈或上級領導交辦、督辦的重大案件,由檢察機關和河長辦聯合督辦。檢察機關與河長辦要加強溝通協作,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共同部署開展專項行動,不斷完善河湖保護領域案件辦理和法律監督新模式。

市州检讯|安顺:检察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出台工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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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市檢察院強化公益訴訟監督職能,與市河長辦共建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水資源保護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增強了檢察機關維護公益的合力,為檢察機關依法全面開展河湖領域公益訴訟和推進河長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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