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小區物業不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開車進小區,這個合理嗎?

就是這麼愣


有人會由此提出<>,說不區一切道路都歸業主所有和使用什麼的。

不過我覺得這種心態是不正常的,小區要以任由你個人使用,你喜歡橫著走豎著走都行,但開車進去就是不行。這有人說車位也是業主所有,開發商不得售賣,現在實現了嗎?你們的車可以開進小區了嗎?你們不用交管理費,不用買車位就可以停了嗎?不行就別說那麼多了。我們就是因為太多嘴炮,只會講不會做,所以才造成自己寸步難行。

我不算富裕,不過我也買了三個車位,兩個有證,一個沒證,加起來50萬左右吧。小區就是不讓沒車位的人進,不過,好在一個車位可以允許登記三個號碼,也沒有實行只能讓一個號碼進,所以我把三個車位都租出去了,自己就停在沒有賣出的車位上面。

不捨得買車位,又捨不得租車位,哪怕你是業主,就是進不了,你這是沒得怨的。


中小學英語精修


首先不允許業主的車輛進入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車位、車庫的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但是本律師認為如果小區車輛過多,可以用適當的方法進行管理,但是如果公共部分的車位租金沒有進業主口袋而進了物業口袋,那當然是赤裸裸的違法,業主可以向房管部門的物管部投訴!同時本律師也建議每個小區應該成立業委會,這樣有利於物業更好的服務,也有利於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章文敏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換個角度來看,結果就很明瞭了:1.如果物業讓進小區,業主沒有沒停車位,那麼,把車停到哪裡?是停到消防通道上還是停到綠化帶上?是停到人行道上還是停到兒童遊樂場上?2.如果說我買了房子,為什麼不進小區,那麼,賣房子之前難道沒有看小區規劃是不是規劃停車位了?沒停車位,怎麼停車?3.如果物業讓進小區,業主沒地方停車而亂停,是不是侵犯其他業主的公共空間,侵犯其他業主利益?畢竟沒買停車位的業主遠遠小於買停車位的業主+沒有車的業主。回答明白這幾個問題,你還會問這個問題了嗎?公共利益不容侵犯!


必勝笑笑


就是賴皮惡霸的行為!。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根據該條規定,對於在共有道路上停車收取的停車費應當歸業主共有。


用戶107762434370


小區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每個住戶的,買了車位的住戶是搶了沒買車位住戶的土地,你買車位化了錢和沒買車住戶是沒關係的,你的錢沒有分給沒買車位的住戶,你的錢是給物業的,但是這個小區的每一寸土地不是物業的,是全小區住戶的,所以全住戶要團結,不允許自己的土地被別人賣掉,不要以自已有幾個錢就不認人了,到時候這個物業不做退岀時,你的車位也白買了,等到沒買車位的人比你有錢時,比你高十倍的價買光車位,到那時,你的車進不了小區,看你狂!!!


港灣58185526


李連英太歷害了。


用戶9034191385160


非常合理


斯文流氓1888


合理


三和標識一裴傳洲


現在好像國家不是說。地下室車位歸業主所有嗎?


用戶6655402211


根在車位有你的份,只是物業把它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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