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坚持“严”的主基调,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

 2月21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本院贯彻落实意见。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政治部副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杨晶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倪亚萍同志结合学习内容强调:要深化对河口“区县融合”发展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特点、特征和规律性认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做到每学一次认识就提高一分、心中就警醒一分、责任就增加一分。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在服务和保障河口“区县融合”发展的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三是

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政治部(检务督察)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严格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督察,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四是推动化风成俗,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约束检察人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关系网。


坚持“严”的主基调,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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