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興安盟發佈重要通知

興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關於科學精準防控疫情、促進復工復產、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

各旗縣市委、人民政府,盟委各部委,盟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區直垂直管理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印發的內黨明電〔2020〕6號、內黨密電〔2020〕1號、內防指發電〔2020〕8號文件要求,綜合考慮我盟當前實際情況,現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清當前疫情防控形勢

根據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各地區疫情風險等級的動態調整,我盟各旗縣市全部被列為四類(低風險)地區。按照四類地區全面恢復經濟社會生產生活秩序要求,我盟將面臨復工復產外來返崗人員增加、可用疫情防控手段減少的現狀,相較前一階段疫情防控的壓力更大、挑戰更多,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各地、各部門要堅定必勝信念,變壓力為動力、善於化危為機,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用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二、抓實抓細嚴防輸入重點環節

各地要根據疫情變化形勢和地區特點,毫不放鬆地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

1.嚴管嚴控“一場兩站”。嚴格機場、火車站、客運站檢查站點防疫管理,加強返京、進京人員防控篩查,逐人進行體溫檢測、掃碼登記排查,對機場、火車站、客運站進入人員全面落實屬地即管即控責任。對需隔離的外來(返鄉)人員由入境地政府落實隔離措施,需在盟內由入境地轉至其它旗縣市隔離的,由入境地政府與承接地政府實行點對點、面對面交接,杜絕失控漏管。因失控漏管造成疫情擴散的,將嚴肅追責問責。

2.精準實施居民小區(嘎查村)管控。本小區(嘎查村)人員使用通行證可自由出入。外來人員測溫、掃碼登記後,無異常情況的不限制出入。各旗縣市要細化完善管控方案,劃小管控單元,對居家隔離重點人員嚴格管控到位,禁止外出。扎賚特旗要結合本地實際合理調整疫情防控方案,繼續強化與齊齊哈爾交界一線鄉鎮村屯出入人員管理,嚴防疫情輸入。

3.加強外來(返鄉)重點人群排查管理。運用大數據等手段追蹤管理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及公路交通進入我盟的外來(返鄉)人員,特別對來自湖北、廣東等15個疫情嚴重地區及高風險地區外來(返鄉)人員,加強社區(嘎查村)網格化管理,逐一落實體溫檢測和信息登記,確保找到人、登記上、管得住、隔離好。

4.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制和首診負責制。規範發熱門診管理,建立定點醫院與個體診所、藥店發熱患者報告、轉診嚴密無空檔銜接機制,建立醫療機構與重點復工復產企業包聯機制,嚴格落實“四早”措施。

三、有力有序推動復工復產

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國發明電〔2020〕4號)要求,盟旗兩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增設復工復產指導組,指導組要組織衛生、疾控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企業制定並細化復工復產期間防控方案,加強監督指導,重點企業要派駐專人駐廠指導。

5.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支持企業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面復工復產,優先保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開工復工。全力推動農畜產品加工、建築建材、能源、製造、製藥、菸酒礦泉水等行業企業復工復產。勞動密集型企業要採取倒班生產、分批上崗、分散作業等方式有序復工復產。

6.加強外來返崗員工管理。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鼓勵復工復產企業在盟內招工,外來返崗員工要由用工企業統一組織進入廠區,並根據返崗上崗員工身體狀況、旅居史、疫源接觸史等相關情況,落實相應隔離管理措施。各級人社部門要牽頭建立農牧民工返崗復工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有序組織農牧民工返崗復工。

7.嚴格企業內部防控。落實隔離區設置及防護消殺措施,以班、組為單位縮小生產單元,建立健康日報告、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分餐或分時段就餐等制度,減少人員聚集。

8.恢復正常交通秩序。立即取消道路通行限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務區、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上設置的各類檢疫站點要全部撤銷,已經封閉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斷的國省幹線和農村牧區公路必須立即全面恢復交通,對挖斷和硬隔離的農村牧區公路,立即修復和拆除。相鄰的旗縣市、蘇木鄉鎮之間公路檢疫站點要全部撤銷。各地要確保2月24日12:00時前公路檢疫站點應撤盡撤、公路斷點一律恢復。

9.確保物流運輸暢通。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物資、備春耕物資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綠色通道”政策,跨省車輛人員經測溫登記後無異常的放行,確保企業復工、糧食收購、農資下鄉、物流快遞車輛運行暢通。保障其他貨運車輛正常通行,不得以無通行證件等理由限行或勸返,實現貨物運輸“無阻礙”。

10.有序恢復客運秩序。全面恢復道路客運、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含迅遊車、網約車)等客運服務,有序恢復盟內縣域間客運班線。加強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的通風、消毒、衛生清潔,做好乘客、司乘人員上車前的體溫檢測,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公路客運班車嚴禁站外停車、隨意載客卸客,確保乘客分散候車、隔位就座。各旗縣市要設立交通運輸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值守,即時受理並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11.逐步恢復各類經營場所。沿街商鋪、美髮、維修、家政、洗滌、外賣、快遞、便利店、大型商超等便民服務場所恢復正常營業,便民服務場所要建立消殺、通風、衛生清潔制度,居民進入便民服務場所要佩戴口罩。賓館、酒店、飯店等服務性行業恢復正常營業,倡導鼓勵餐飲商戶通過外賣或自提方式減少店內就餐,提倡店內分散就餐,避免聚集就餐。洗浴、遊戲廳、KTV、網吧、檯球廳、影劇院等密閉、空間狹小的文體娛樂場所,暫不開放,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加強機關企事業單位管理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加大對履職盡責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有序運轉、各項工作高質量開展。

12.嚴格工作紀律和預防措施。嚴格落實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紀律有關事宜的通知》(〔2020〕6號)要求,取消彈性工作制,即日起全面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另行通知),落實辦公場所清潔、消殺、通風要求,強化個人防護,嚴禁聚集性活動。居家隔離的外來返崗人員,隔離期滿後無異常情況,方可返崗上班。盟內幹部職工和廣大居民赴外地務工、上學、出差等,目的地需要提供無疫源接觸史證明或健康證明的,由所在旗縣市衛生健康部門開具。

13.嚴格政務商務活動。有序組織小型會議、洽談、會談、簽約等政務商務活動,禁止舉辦展會、論壇、年會、流動現場會等人員較多的集聚性活動,鼓勵通過網絡、視頻會議等方式開展政務商務活動,主辦方為疫情防控責任單位,切實履行好疫情防控管理責任。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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