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诉讼保全+庭后调解 法院组合拳打赢“疫”战下的审判

瑞昌法院网讯 2月25日,瑞昌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调解的成功离不开疫情中法官前后十几天的付出,更得益于第一时间开展的网上查控诉讼保全工作。

原告陈某从2016年至2017年间陆续向被告柯某、孙某承包的店铺提供货物,但两被告停止营业后一直没有支付原告货款。原告催讨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货款1万余元。

届时,因疫情严重的影响,承办法官没有组织开庭,但也没有因此停止该案的工作。期间,法官通过电话方式反复给被告做思想工作,但被告一会儿说自己不在市区,一会儿说账目不清楚,一拖再拖没有给出具体还款意见。法官跟原告联系后了解到,原告准备好了保全申请材料,但担心疫情期间法院工作受阻。法官当即告知原告,疫情期间法院工作不“打烊”,网上查控工作可以正常进行。原告立即办理了保全申请手续,收到原告的保全申请材料后,法官当天就做出了保全裁定,并进行了网上查控,查封了被告的账户。被告得知查封了其账户后主动跟法官提出要求早日开庭,与原告核对账目。

日前,确认双方当事人都在本地未到过疫情地区后,法官及时安排了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还款金额与时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后,法官持续跟原被告双方做工作,看着法官戴着口罩费力地跟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原告感动了,她说“疫情期间法官能够在当地没有正常上班的时候,第一时间给我们办理保全,在第一时间安排开庭,开庭之后还这样不遗余力地为我们做工作,我一定支持法院工作。”被告也表示,“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我们尽量配合法院工作”。考虑到法院已经冻结了被告的资金账户,被告接受了与原告调解的意见。同时,原告基于被告资金账户冻结有相应保障的前提,也同意了被告提出分期给付货款的意见。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疫情期间,法院战“疫”不停步,充分利用网上查控、电话调解和灵活的办案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在特殊时期做到案件审理“不打折”,第一时间做好诉讼保全,并耐心地进行庭前和庭后调解,启用组合拳打赢这场“疫”战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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