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荔浦一洗果场不履行防控职责被处罚

日前,荔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荔浦市一家洗果场下达了停止经营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

《荔浦市疫情防控期间水果调运办法(试行)》的通知》(荔新冠防指〔2020〕8号)规定:水果加工场从业人员进入加工场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在各作业环节全过程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防护口罩。经执法检查小组多次下达通知,要求整改的情况下,该水果加工场仍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下达了停止经营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荔浦一洗果场不履行防控职责被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荔浦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水果加工场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重犯的,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处以吊销证照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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