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思茅
兩男子非法安裝捕獵工具
紅外相機意外拍下證據
近日,普洱糯扎渡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的工作人員在對安放在保護區內的紅外相機進行查看時,發現有兩名村民進入保護區非法安裝捕獵工具,工作人員立即報了警,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就被警方抓獲。
這就是紅外相機拍到的視頻,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手將一根類似鋼繩的東西拴在陡坡的樹上。
沒過多久,男子似乎發現了什麼,朝攝像頭方向看了一眼,然後就把栓好的東西撤走了。
接到報警後,思茅區森林公安局糯扎渡自然保護區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並很快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
民警對話犯罪嫌疑人:
“那天我二哥來看看說是有野豬,我們兩個就砍好拿來。”
“砍好什麼?”
“鋼繩。砍好,結起來,就拿來這裡。”
“結成什麼?結釦子嗎?”
“嗯。就上來下了,裝好了看見那個我就撤了。”
原來,兩人當天之所以將安裝好的捕獵工具撤走,就是因為看到了旁邊樹上的紅外相機。
那麼,當地人叫做“釦子”或“獵套”的這種捕獵工具有什麼危害呢?
思茅區森林公安局糯扎渡自然保護區派出所教導員 鄭成志:“他是先把獵套的一頭固定在物體上,
固定死之後,獵套的另一頭弄成一個套懸空放在動物經常過路的地方,像這樣懸空掛著,動物過路的話頭伸進去就勒緊了,動物就出不來了。動物越掙扎勒得越緊,到最後動物就這樣被勒死在上面了。”
據兩人交代,他們當天一共做了8個這樣的捕獵工具,安裝了6個,後發現紅外相機後撤走了1個。
思茅區森林公安局目前已對這一案件進行立案調查,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思茅區森林公安局糯扎渡自然保護區派出所教導員 鄭成志:“在我國,無論是珍貴瀕危陸生、水生野生動物,還是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都受法律保護。非法獵捕、殺害、運輸、加工都屬違法行為,嚴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疫情發生以來,對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及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凌雲律師事務所 李春光律師:“這次決定,主要確定了對野生動物全面進食的基本原則。而此前,現有的法律主要強調對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及來源不明的、檢疫不合格的野生動物是禁食的。這次實際上是擴大了範圍,將這個禁食範圍調整為所有的陸生的野生動物,也包括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 ”
律師介紹,《決定》首先強調,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二是,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三是,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
凌雲律師事務所 李春光律師:“從決定的內容來看,一方面對部分地區居民的飲食習慣會造成影響,比如說我們雲南的一些邊疆地區;
另一方面可能更為突出,而且更為迫切,就是說這樣的調整對於從事野生動物養殖繁育的農戶,可能會帶來巨大的困難。這也需要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關注,尤其在脫貧攻堅任務當中,這樣的養殖和繁育,起到了積極而且重要作用的地方,我覺得這樣的問題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和引導的力度。”
律師介紹,《決定》出臺以後,一方面需要加大法律普及和宣傳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和執法監督。此外,在《決定》出臺以後,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如下決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
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四、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完善野生動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審批和檢疫檢驗等規定,並嚴格執行。
五、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學校、新聞媒體等社會各方面,都應當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全社會成員要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本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七、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依據本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
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為本決定的實施提供相應保障。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八、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8099999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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