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有句老話說得好,叫:知足常樂。

一個知足的人無論人生怎樣艱苦,他都可以泰然自若,從平凡的生活中感到滿足。

這樣的人超凡脫俗,凌駕於平凡人之上,開心快樂就會成為他的常態。

能做到知足常樂者,不僅自己的生活幸福快樂,家人,親戚和朋友也會潛移默化受到他的感染。成為一個精神豐富的人。

可是世上很多的人,都做不到知足常樂,他們貪得無厭,慾求不滿。得到了還想得到,卻從不肯捨棄自己的一點東西用來交換。

這種人的一生無疑是爭吵不斷,煩惱不斷的一生。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01、

小麗就碰到了這樣的一個人,而這個人卻是她的婆婆。婆婆也是她家當中那本難唸的經。

小麗的老公李海洋有一個小他兩歲的弟弟,也就是小麗的小叔子。

小叔子今年26歲,正打算娶個媳婦兒。可是這麼多年出門在外沒賺到多少錢,房也買不起,彩禮也拿不出。

小叔子只得跟自己的母親講,母親身上一共就只有3萬的家當。這讓小叔子和母親兩人犯了難。

於是母親便把盼頭指向了自己的大兒子李海洋。

李海洋沒讀過書,15歲就跑出去打工。今年28歲,因為人愛說話也有商業頭腦,13年也混得有模有樣。

13年裡,李海洋不僅成了公司的股東,還碰到了小麗這樣的媳婦兒。

小麗知道李海洋是個好男人,所以結婚的時候沒要一份彩禮。當初她也是跟著李海洋打拼過來的,夫妻倆在外面吃的苦,父母都不知道。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小麗和李海洋剛結婚的時候,李海洋因為在外面,通知了自己的父母,但是父母嫌太遠,也沒有去參加他的婚禮,更別提出多少錢讓他們結婚了。

而小麗這邊卻瞞著自己的父母。因為小麗怕自己的父母不同意,因為當年李海洋實在太窮了。

等到李海洋終於幹出了一點兒事來的時候,小麗才帶著李海洋回家見父母了。

沒想到岳父岳母對李海洋還非常好,認為他是一個不錯的優秀青年。除了責怪自己女兒像老兩口隱瞞婚事之外,岳父岳母兩人簡直把李海洋當成了親生兒子。

李海洋受到岳父岳母的誇讚很意外,更讓他無比吃驚的是,岳父岳母家裡特別竟然有錢。

他們名下的房子有六套,還開了兩家公司,岳父是公司的董事長。而小麗的父母又沒有兒子,只有小麗這一個獨生女兒。

雖然李海洋感到萬分驚喜,但他絕不是那種啃老族。所以岳父岳母家的事情,李海洋也沒告訴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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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恰巧小麗知道小叔子要結婚,就跟自己的老公商量,說送小叔子一套房。

李海洋也爽快的答應,非常感激小麗這種幫助自己家人的行為,小麗的寬容大度讓李海洋暗自慶幸自己沒有娶錯人。

於是,小麗兩夫妻在當地的縣城買了一套婚房,決定在小叔子結婚的時候給他一個驚喜。

可是就在小叔子結婚的前一夜,婆婆把小麗拉到房間,開始說起小叔子結婚的事兒。

起初婆婆不好意思直接說,小麗也心知肚明婆婆的想法。並表示自己會在小叔子的婚禮上送他禮物。

婆婆根本不懂什麼禮物不禮物,她想要的只是錢。而她心裡所認為的禮物可能就是一個大紅包,或者是一套家電。

所以婆婆一直死纏爛打,小麗也不想這麼早就把自己的驚喜說出來,一直在跟婆婆打啞謎。

最後婆婆終於忍不住了,對著小麗說:“我大兒子賺的錢都在你那兒管著,這麼多年他也賺了不少錢,他弟弟現在結婚。不要什麼禮物,要的就是錢。你給他20萬,我這兒正好也有幾萬,讓他在城裡買個房子,做個首付。”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婆婆這話簡直讓小麗哭笑不得,但這也讓小麗突然寒了心,但是她並不想把婆媳關係鬧僵。於是小麗跟婆婆說,我這禮物絕對讓小叔子滿意。

婆婆見到小麗還在偷笑,以為是小麗不當回事兒。

婆婆這時候發怒了,對著小麗說:“你別在這兒跟我打哈哈。我兒子賺的錢,總得拿點來養我的老,你不給我,我讓他給我。”

小麗這時見婆婆真的生氣了,只好將自己給小叔子買房的事情告訴了婆婆。

於是小麗對婆婆說:“婆婆你先別急,您幹嘛要20萬。我跟海洋在城裡給弟弟買了套房子,付的是全款,正打算當禮物,在他結婚當天送給他呢。”

婆婆聽到這兒,突然羞愧難當了。

然後從床上站起來,低著頭,一直向自己的兒媳婦小麗道歉,說自己小肚雞腸。

這婆媳倆的聲音越來越大,被李海洋聽見了。

李海洋也跑了進來,最後小麗把事情告訴李海洋,三人笑作一團。

最終婆婆和小麗的關係也拉近了一步,婆婆幾乎把小麗當成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

小麗也把婆婆當成母親。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03、

小麗是個知足的人,她也是一個大方包容的人。

在她眼裡婆婆是自己丈夫的母親,雖然小麗心裡對婆婆這種做法不舒服,但她沒有在明面上說出來,也沒有斤斤計較。

她也原諒了自己的婆婆對小叔子的偏愛。

小麗的做法很巧妙,而不是去追求所謂的公平。

她知道所有的父母往往一碗水很難端平,但一個人只要知足,用自己的心去感化另一方,相信對方不是石頭做的,總會被融化。

有時候我們似乎太把自己當回事兒,太斤斤計較父母所謂的公平。

如果人們看透了婆媳關係,本質上婆婆對兒媳婦並沒有義務,即沒有法律約束的親情,也沒有水乳交融的親情。

事實上只是兩個陌生的人,被安排在一起生活罷了。

如果只因自己的丈夫是她的兒子,而一味的要求婆婆做到公平,這反而是一件不公平的事。

從法律上來講,父母對子女的養育只在18歲之內。18歲之後對子女就沒有養育權,但此時子女卻對父母有贍養責任。

當我們的父母還沒有老到需要我們贍養時,就應當心存感激。至於老人有能力,她該對誰好,那是她自己的自由。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兒媳送二十萬,兒媳一句話讓婆婆羞愧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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