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山东地矿七院承揽的费县三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复工

2月26日,由山东地矿七院承揽的费县探沂镇青山湖、新庄镇石龙庄村、新庄镇东流村三个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通过前期充分防疫准备工作,经费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审核,符合费县政府复工防疫要求,同意复工开展工作。


山东地矿七院承揽的费县三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复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七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局要求,严格部署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工作。2月15日,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七院向费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提交复工申请书,于2月23日通过审查,同意该项目复工生产。七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生产工作,通过一系列科学防控措施,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战疫”复工两不误。一是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防疫标语,向项目组成员下发了防疫工作告知书;二是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表,职工每日两次测量体温;三是设置进场、出场消毒登记区,隔离观察室,办公场所、厨房每日两次消毒;四是项目实施封闭施工、禁止外来人员无关进入,对进场车辆进行消毒。

接下来,七院项目组将压紧压实复工责任,强化项目防疫、安全工作,坚决做到“四个到位”检查工作,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为地方疫情防控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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