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非法狩獵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徐某。
2020年1月5日早晨,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警察在新羅區曹溪街道“李家山”山場路口,查獲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當場查扣一隻獵物和捕獵夾、信號發射器、頭燈、砍刀、編織袋等作案工具。
據查,徐某通過網絡購買了幾十個野獸夾和信號發射器。2019年初,他將這些捕獵工具散佈在曹溪街道轄區的幾個山場,獵捕野生動物。2020年1月4日凌晨,徐某的手機出現野獸夾捕獲到獵物的信號,當即來到發出信號的“李家山”山場查看,發現並捕獲了一隻黃麂。
黃麂屬偶蹄目鹿科,雖未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但徐某是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獵捕野生動物,其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犯罪。
據新羅區政府的公告,新羅區於2017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境禁止獵捕野生動物。 (通訊員 林宇田 陳繼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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