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三被告都在湖北,誰也不能挪動,該咋辦?南靖掌上法庭“開進”疫區

 漳州新聞網訊(魏明東)近日,在家裡發愁自己案件因疫情被推遲的周某,接到了南靖法院建議線上調解的電話。“你好,我是南靖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振勇,你起訴案件的三被告都在湖北,近期無法到庭參加庭審,你同意線上調解嗎?”

  “好的,我同意。”

  原來,2019年11月11日19時許,湖北籍的伍某駕駛車輛途經南靖縣某路段十字路口,因疏於觀察和操作不當,與周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人員受傷及車輛受損。事後,周某將伍某及車主、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賠償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藥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等合計25721元。

  孰料,原定的開庭日期正處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而三個被告均遠在疫情嚴重的湖北。若延期開庭,案件的審理週期將大大延長,受害人也急於後續治療,需要費用,為此,主審該案的南靖縣人民法院遂決定採用微法院開庭。

  2月21日上午,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經辦法官准時登錄“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並開啟多方視頻功能,連線各自在家的雙方當事人,線上“面對面”調解開始。

  “同意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原告醫療費……”

  “我同意被告的調解方案,並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1130多公里,30分鐘!就這樣,一場本可能因疫情延期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通過線上調解方式實現了異地化解。事後,雙方當事人還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對調解筆錄,在線簽字確認。“原以為我的案件不知道要延期多久,沒想到,通過掌上法庭審理,這麼快就解決了,而且還省下不少費用!”周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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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都在湖北,誰也不能挪動,該咋辦?南靖掌上法庭“開進”疫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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