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天水中院发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规范(试行)》

天水中院发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刑事案件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互联网法庭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天水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实际,形成14条规范。

《规范》对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义务告知、预约通知、场所要求、设备检测、提解看押、身份核查、举证质证、笔录核对、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特别告知事项等互联网法庭审判程序都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范。《规范》切实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