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似錦生母還是來要錢了,張口就是100萬還說拿不到錢要天天來!
房似錦向徐姑姑介紹自己身世時十分悲壯:“她生了我!但她不配做我媽!我們來認識一下,我是房家要扔在井裡頭沒死成的老四,房四井。”
當房似錦參加工作,努力拼搏,掙了錢後,她馬上以母親自居,振振有詞地說,“我就算沒養你,總還生了你吧?沒有我,哪有你?”非但把房似錦的全部收入據為己有,而且還逼令她到處借錢,開口便是- -百萬,壓榨女兒來滿足自己的生活。她不斷地向女兒索要錢物,並且是以一種陷女兒於負債累累,入不敷出的極其過分,毫不吝惜的方式和態度,讓人深感此人之薄涼和無愛,貪心無度。
而劇中張乘乘為了多買一套房子,和徐文昌辦了離婚手續之後,和另外一個男生戀上了。
從事先的約定,上講,兩人是假離婚。從法律的角度講,辦了離婚手續,兩人已經不是法定夫妻。張乘乘另有所愛,是她的自由,無可非議。
可是張乘乘狡辯說,“我這是‘激情犯錯’,我愛的仍然是你徐文昌,我還是你的妻子,你不許生氣,不許離開我。 ”她太貪心了吧?
她和新歡分手之後,張乘乘發現自己懷孕了,她靈機一動,對徐文昌說,‘ 這孩子是你的,我要和你復婚,把孩子生下來。”還說“我是孩子的媽媽我心裡清楚”。
張乘乘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為了達到目的,不在乎給他人造成的傷害,是一種極度自私的表現。
張乘乘和潘貴雨如出一轍,兩人心中只有自己,眼中從無他人,從不為行為失當而慚愧,只為貪慾得逞,損人利己在所不惜。
然而她似乎顯得更貪心,更自私,更加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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