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李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韩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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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21:44:08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李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韩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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