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原“一把手”落馬後不久,這個單位收到一份監察建議書

編者按:2月27日,《北京日報》圍繞首都紀檢監察工作立足職責職能強化監督,助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統籌發展、“以案為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紀檢監察“逆行者”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推出專題報道。敬請關注。

“建議你單位領導班子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健全准入標準和內控機制……”這是去年9月朝陽區監察委員會發出的一份監察建議書中的內容,對象是朝陽區殘疾人聯合會。當時該單位原“一把手”落馬剛4個月。

去年5月,隨著朝陽區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趙玲投案自首,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案件浮出水面。“在審查調查過程中,我們一方面嚴格遵守‘規則’‘規定’,依規依紀依法辦理,確保案件查辦經得起歷史檢驗;另一方面注重發現、梳理、總結區殘聯在主體責任落實、制度執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為下一步制發監察建議書做好準備。”經辦此案的區紀委監委第七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周帆說。

去年8月,朝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趙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去年9月9日,區監委便發出了監察建議書。“收到建議書的當天,我們就召開黨組會,逐條研究、分項制定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圍繞建議書的整改落實,先後召開10次黨組會討論研究決策,每次會議都邀請派駐組現場監督把關。”區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單位立行立改,採取措施重點解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組織建設薄弱、執行以“三重一大”制度為核心的民主集中制不力、對助殘機構監管和國有資產管理不力等突出問題。

針對建議書中提出的“區殘聯購買服務項目多、資金量大、存在廉政風險;領導班子對助殘項目委託經營情況不通報、不研究,對引入的助殘機構管理、監督不到位”等情況,區殘聯領導班子帶領系統全體幹部從健全完善制度上發力,新制定了《北京市朝陽區殘疾人聯合會助殘項目引進和內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9項制度,內容涉及改進作風、理論學習、聯繫基層、採購管理、資金支出使用、助殘服務項目引進和內控管理等方面。

根據《辦法》,區殘聯及時對存在監管不力、國有資產管理隱患突出、合作期限過長等問題的3家合作單位堅決予以清退。同時,嚴格按照《辦法》中關於引進合作單位的准入條件、引進程序、項目管理、監管機制、退出機制等要求,與5家單位重新簽訂了合同,與2家示範性殘疾人職業康復站新簽訂了合作協議。

“以案為鑑、以案促改是‘三不’一體推進的重要環節,用好監察建議書意義重大。要盯著問題抓整改,嚴防整改打折扣、做選擇,實現監督效果的最大化。”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席成坡表示,該區通過電話跟蹤、實地走訪、約談督辦等形式,對整改情況進行全程跟蹤,限時報送整改情況。整改結束後,適時開展“回頭看”,對整改流於形式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切實維護監察建議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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