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海南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徵集的啟事

為深入宣傳我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全社會營造“全民皆知、全民參與、全民奉獻”的濃厚氛圍,廣泛凝聚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省委有關部署,決定開展“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徵集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中共海南省委“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協辦單位
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
二、徵集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一)信息發佈並投稿
2020年2月19日至29日;
(二)作品初選
2020年3月1日至3月5日;
(三)公眾投票
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四)專家評審
2020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五)結果公示
2020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六)評選公佈
2020年3月24日。
四、內容要求
(一)緊扣《“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方案》(詳見附件2),主題鮮明,創意新穎,內涵豐富,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吸引力、號召力。
(二)文字精煉,飽含深意,朗朗上口,便於理解記憶,適合廣泛傳播應用。原則上每條標語口號不超過10個字。

(三)具有持久生命力和激勵作用,被社會各界廣泛認同。
五、活動發佈
通過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及其新媒體平臺發佈活動信息。
六、徵集要求
(一)投稿作品包括標語口號主要內容和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兩部分,投稿作品的A4紙規格掃描版和WORD電子版同時發送到指定郵箱。單位掃描版必須蓋章,個人掃描版必須在落款處手寫簽名,單位或個人必須寫明本單位或本人相關信息(詳見附件1)。電子郵件需要在主題上標明:“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二)單位投稿不超過10條,個人投稿不超過5條。
(三)投稿單位和個人不得重複投稿。
(四)投稿作品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作品內容相同者,按先投先評原則進行。
七、投稿方式及聯繫人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劉世瓊 李文錄;
聯繫電話:0898—65394621/65220157。
八、評審方式
為充分體現公眾參與和專業要求,活動評審採用微信公眾號公眾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評審辦法。

九、獎項設置
(一)一等獎1條
人民幣1000元、證書;
(二)二等獎5條
人民幣300元/條、證書;
(三)三等獎10條
人民幣100元/條、證書。
以上獎金含稅,由單位或個人繳納。
十、評審程序
(一)作品初選
由徵集活動評審委員會進行作品初選,評出初選名單。
(二)公眾投票
在“南海網”微信公眾號平臺發佈初選名單,由社會公眾進行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重要參考。
(三)專家評審
由活動主辦單位組織專家評審團,對初選名單進行評選,結合評審團票選和公眾投票結果產生獲獎名單。
(四)作品公示
獲獎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產生版權糾紛的,將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發佈推廣
通過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等媒體平臺刊發評選結果。
十一、徵集聲明
(一)應徵作品應為原創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活動主辦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並以此啟事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二)本次徵集活動不收報名費,來稿製作和郵寄費自理。主辦方對參投稿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概不負責。
(三)所投稿件請自留底稿,來稿恕不退還。
(四)獲獎作品使用權、註冊權、版權歸海南省委“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五)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並遵守此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要求。
(六)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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