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1月23日以来,资兴市森林公安局联合林业部门全面落实“一封控四严禁”,强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截止目前,共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某社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查获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2020年1月26日,民警在资兴市清江镇摸排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时,通过走访当地群众得知在清江镇上堡瑶族村一带有陌生人使用绳吊套索猎捕野生动物。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和信息研判,经过连续4天的蹲点、调查,于1月31日12时许,在李某社捕猎后离开现场时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死体。当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社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黄某飞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查获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2020年2月16日,民警在资兴市清江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清查行动时,发现在清江镇羊场村有人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下非法捕猎。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黄某飞,于2月21日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寒鸡”1只、自制猎套工具1副。经鉴定:黄某飞非法猎捕的“寒鸡”物种名称为白鹇、拉丁学名Lophura nycthemera、属鸟纲雉科鹇属动物,种源为野生,保护级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飞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光非法狩猎案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光并查获作案工具

2020年2月9日,资兴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称有人在汤溪镇非法捕猎。资兴市森林公安局迅速部署警力深入汤溪镇开展调查,经查:2020年1月19日王某光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禁猎期内在资兴市汤溪镇山塘村大冲组“中之门口”山场的禁猎区内,放置禁用的工具(铁质猎夹)猎捕中华竹鼠,并于2020年1月23日8时许,将猎捕到的2只中华竹鼠到兰市集市售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光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陈某非法狩猎案

郴州资兴森林公安侦破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指认现场

2020年2月18日,民警在巡逻巡查中接到群众反映陈某有非法狩猎嫌疑。经查:陈某系资兴市州门司镇村民,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禁猎期内在资兴市州门司镇水南村大路下组“曲毛垅”山场的禁猎区内,放置禁用的工具(铁质猎夹)猎捕黄麂(中文名称:小麂,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猎获黄麂后,一部分留在家中食用,一部分售卖。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示:严禁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市森林公安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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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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