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拆旧房土墙砸伤工人 法院联动执行化纠纷

“今天终于圆满解决了,多亏了法院和镇、村干部们共同努力。”邓某握着彭某的手激动不已,曾多次发生争执的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两年半前说起,彭某与邓某是资兴市汤溪镇讴乐村的同村村民,2017年9月彭某受邓某的雇请为邓某拆除其家的旧房屋,作业过程中,一面土墙倒下,将彭某砸伤,彭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共花费医疗费10万多元。

双方就医疗费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彭某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综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过错程度,认定邓某承担60%的责任,彭某承担40%的责任,即邓某向彭某赔偿医疗费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彭某遂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邓某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邓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邓某年近60岁,无固定收入来源。一般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

难道医疗费要一直悬下去?这让申请执行人彭某犯起了愁,为此彭某多次与邓某因赔偿事宜发生争执,乡亲邻里关系再也不似从前那般和睦友好。

为妥善化解这起纠纷,4月7日,资兴市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积极协商、释法说理。大家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邓某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彭某做工作,希望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困难,作一些适当的让步。

由于部门联动协作顺畅,协调工作进展顺利。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免部分执行款,被执行人邓某的儿子邓某武自愿代为偿还本案债务,双方并就还款期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这就有了开篇双方当事人长达两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的一幕。

资兴市人民法院采取执行联动方式,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村委会,深入基层、直插现场,顺利化解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到现场村民交口称赞。

“联动执行充分借助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给案件执行过程带来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姚永飞向记者介绍,该院将进一步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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