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新社
各办案机关都有对疫情期间的工作做出安排,最好和办案机关提前联系沟通按照要求办理,诉讼时效这个过了就麻烦了
西安律师李博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表示:疫情防控措施期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对于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需要注意: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现在很多法院都已实施网上立案制度,如果是起诉或申请执行,可通过网上程序提交网上申请,之后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法院即可完成起诉和申请执行。
具体可看你申请的法院官网,上面一般都有起诉和申请执行的入口。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律说身边事
原告当事人
因疫情无法开庭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确因疫情将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睿为企业法务
【可以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
具体法律分析及依据如下:
一、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提起诉讼的情况
1.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因感染病毒、疑似感染病毒者或者其他原因被依法隔离,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且本次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申请执行的情况
1.法律分析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故请参照上述“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提起诉讼的情况”。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申请仲裁的情况
1.法律分析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即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政策依据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的问答》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32419/nw48516/nw48545/u26aw63622.html
盈科黄奇律师
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根据严格执行《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的条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非典型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2.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事由应限定在6个月内
执行时效中止的事由应限定在6个月内,在此之前发生的事由不能引起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但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而延续最后6个月之内的,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也从申请执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开始。
(1)当事人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而隔离治疗无法主张权利,且处于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无法主张权利,且处于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止。
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也针对此次疫情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上诉期应当顺延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假设张三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要上诉,但是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入院治疗,其应当治愈出院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综上可知,疫情对诉讼时效,申请执行和仲裁影响不大
杭州李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在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的权利,即可能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与诉讼时效中断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原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在不可抗力的事由结束之后,应在六个月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
南京资深律师陈妹
《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3条规定:“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可依法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止。
即便受疫情影响,但病情影响结束时还有6个月以上的诉讼时效的,时效也不会顺延。
建议对于请求权时效临近届满的,应积极向相对方发出主张权利的通知。
丹柱律所颜宇丹律师
疫情期间由于相关受理案件部门延期上班当然顺延,但如果已经开通网上立案或邮寄收案的,逾期的就应该提供证据证实系疫情导致的客观原因,否则无法引起时效中断!
福建润柏律师所郭惠龙
1、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中止诉讼、执行、仲裁时效;
2、可以拨打12368咨询当地法院,了解最新关于疫情的政策。
青岛牛南希律师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但是如果可以应保留相关证据,同时有些材料可以进行邮寄并保留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