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醫保知識全知道——“生育保險”篇

為進一步做好醫保政策宣傳工作,加深廣大群眾對醫保政策的理解,國家醫療保障局編制了《醫保政策問答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不力求覆蓋範圍大而全,而是按照答疑解惑、讓群眾喜聞樂見的原則,選取了群眾最關心的典型問題40餘個,分為參保繳費、待遇及報銷、醫保電子憑證、異地就醫等八大類別,以生動、群眾化的語言進行了回答,並配以漫畫。

近期,我們陸續推出了

醫保政策問答

今天來看看“生育保險”篇!

問題三十六

問 36.大汪在網上看到新聞說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併實施了,於是認為以後就沒有生育保險了,他的理解對嗎?

答 36.這種理解是錯誤的。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是合併實施,不是“合併”。兩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獨立險種仍將保留,“五險”不會變“四險”。2019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明確了“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要求各地對兩項保險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改革推進過程中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確保制度可持續。因此,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待遇享受。

問題三十七

問 37.小何是位剛從學校畢業、參加工作的男青年。他認為自己是男性,沒有必要參加生育保險,希望單位不給他繳納生育保險,多發點工資。這樣可以嗎?

答 37.不可以。用人單位有為所有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法定義務。《生育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的設立就是為了保障女職工的生育待遇,促進男女平等就業。這項制度建立以來,對維護女職工生育保障權益,促進婦女公平就業,均衡用人單位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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