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服务抗疫,迅速作为--东源县法律援助处为涉疫刑事案件提供快捷法律服务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近日,东源县法律援助处主动担当作为,协助有关部门快速处理了两宗涉疫刑事案件,积极服务抗击疫情,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

1月28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虚构拥有口罩货源实行诈骗的林某博、辱骂殴伤上门排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朱某立。林某博涉疫诈骗案是我县首例因防疫物资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特事特办,有力帮助检察机关快速提起公诉。东源县法律援助处在2月20日、21日接到检察院通知的当天便安排好值班律师到看守所视频会见了林某博、朱某立。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说服了林某博、朱某立认罪认罚。林某博、朱某立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急事急办,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两宗案件都定于2月24日开庭,而22日、23日恰逢休息日,时间非常紧迫。东源县法律援助处第一时间指派了辩护律师,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在开庭时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刑事辩护。受指派律师主动放弃休息日,到法院阅卷,在看守所视频会见了两位被告人。2月24日,县法院通过视频开庭审理了林某博诈骗案、朱某立妨害公务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受指派律师在庭上依法依理发表了辩护意见。

东源县法律援助处从速协助处理涉疫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东源县法律援助处和值班律师将随时待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涉疫犯罪,切实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东源县法律援助处还根据疫情需要,对法律援助服务方式进行调整,采用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受理法律援助申请,通过线上咨询与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服务,使群众少出门、少跑腿,减少人群聚集风险,同时加快办理速度,简化办事流程,做到防控疫情与为民服务两不误,确保服务供给不断、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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