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2020年2月28日,餘江區法院快審快結適用速裁程序、利用遠程視頻連線方式公開開庭審理,僅用5天時間就審結了一起疫情期間的妨害公務案件。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法院審理查明

2020年2月9日,危新某、危福某、吳園某等人在危愛某家聚眾賭博。當晚20時30分許,鄉幹部、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來到危愛某家開展疫情防控、聚眾賭博處置工作。危新某無視民警的多次警告,使用長凳砸打民警,其妻吳園某推搡民警並搶奪民警的手銬。期間危愛某得知民警到其家抓賭,試圖打開大門放走聚眾賭博人員,並拉扯民警衣領,將民警警服肩章和警號扯落,其弟危福某也衝上前毆打民警,致使兩名民警受傷。經鑑定,受傷民警的傷情均為輕微傷。當晚,危新某四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四名被告人歸案後認罪認罰,並於2月21日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餘江法院認為

被告人危新某、危福某、危愛某、吳園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並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暴力襲擊處警警察並致二人受傷,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和被告人悔罪表現等,依法判處被告人危新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被告人危福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危愛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吳園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後,危新某等四人表示服判不上訴。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來源:鷹潭發佈、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鷹潭這4人被判刑!疫情期間這些事萬萬不可以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