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下的數據隱私黑洞|碼鏈能否解決大數據產業癥結

想必大家也經歷了防疫期間填寫各種登記信息的情況,車站、社區、公司甚至商場超市都會通過紙質表格/電子表格的形式收集用戶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等涉及隱私範疇的數據。

事實上這種信息收集的方式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數據真實性問題,如何保證用戶填寫的信息都準確無誤?二是收集效率問題,用戶反覆填表,反覆登記;三是數據隱私安全問題,隱私安全誰來保障?洩漏後如何定責?諸多問題都尚無答案。

疫情下的數據隱私黑洞|碼鏈能否解決大數據產業癥結

當然,我並不是否認在特殊時期登記信息行為的正確性,只是覺得這種過時的信息收集方式也應該進行升級了。

由互聯網時代的信息登記反思大數據產業

我們先看看在這次新冠疫情中常見的幾種信息收集模式。

1.紙質版登記:常見於社區街道、工廠園區、商場超市等場所,依靠人工登記並完成後續錄入,這種登記手段可以說是最常見卻也最低效的一種。首先,數據需求方根本無法驗證填寫數據的真實性,尤其是在涉及到隱私信息的情況下,不排除部分人“投機取巧”填寫虛假信息的情況;其次,信息利用率低,即便是在數據完全真實的前提下,各個需求方之間也並未連通,數據往往截止於登記環節,並最終成為了“樣板工程”。

2.電子表格登記:常見於寫字樓、部分社區,依託於微信小程序、App等平臺,能夠提供信息登記、信息錄入導出等功能,如騰訊、阿里相繼推出的“健康碼”產品。這類產品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信息失真問題,也提升了數據利用率;但是卻並沒有很好地解決數據隱私問題,用戶填寫的數據彙總到各個大廠的數據庫裡,所有權發生了改變,也存在數據濫用的風險。

3.二維碼“掃一掃”登記:與互聯網電子表格在功能上較為類似,但結合二維碼“掃一掃”技術,每一份數據都將生成專屬二維碼,不可篡改、可追溯,保障了數據信息的完整性,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信息洩露的風險。但是,受限於流量、入口、企業資質等因素,難以大規模推廣,且單一企業應用並不能發揮出碼鏈生態的分佈式價值。

其實,本次防疫工作中暴露出來的信息真偽、信息安全、隱私洩露等問題,並非偶然,其背後是大數據產業發展至今遺留、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阻礙大數據衍進的癥結所在,而很有意思的是這些問題都將在碼鏈體系中找到解決方案。

大數據產業發展早有預兆,自2014 年以來,國內出現了一批數據交易平臺,各地方政府也成立了數據交易機構,包括貴陽大數據交易所、長江大數據交易中心等;而在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更是提出,將數據與資本、土地、知識、技術和管理並列做可參與分配的生產要素,大數據產業真正迎來發展黃金期。在如此力度的政策利好下,原本潛藏的問題也直接顯現出來,並嘗試尋找破解之法。

問題一:數據歸屬權存疑,價值難定,數據交易缺乏依據。就以疫情數據收集為例,用戶填寫的數據究竟屬於誰?按道理,這些數據應該屬於用戶自己,但是在現有環境下,“所有權”名存實亡,用戶既不能管理自己的數據,更無法從中賺取收益。此外,數據的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應用數據的場景,而在當下往往存在著數據濫用的情況,以A理由獲取數據,卻用B方法利用數據,數據價值難以衡量,自然也談不上形成良好的數據交易生態。

碼鏈恰好可以解決上述問題。標準化、規範化的數據上“碼”操作解決數據標準化以及確權問題,並根據數據實際內容客觀評估價值;同時依託智能合約技術完成數據供需雙方間的交易,最大程度減少了人為干預的可能性,優化數據交易。目前最為常見的價值了溯源場景,也是利用了上述手段。

問題二:用戶被動貢獻數據。大家可能感受得到,當前互聯網環境中,數據孤島已經顯現,大量用戶數據掌握在少數巨頭企業當中,用戶數據使用、流轉缺乏透明度,數據資源被濫用、隱私侵犯的案例屢見不鮮;同時,這些數據孤島通過數據交易獲利,而數據所有方——也就是個人卻並非獲得收益,這樣的商業邏輯顯然是不順暢的。

而碼鏈技術通過一物一碼及可信時間戳,將數據變成唯一可交易的價值資產,實現數據確權,用戶將完整地擁有對自身數據使用的自主決策權,讓個人在保證公平、全程透明的基礎上,和值得信任的企業進行數據交易,既能滿足用戶享受大數據服務的需求,又能夠賺取數據使用的收益。

問題三:數據隱私無法得到保障。數據隱私洩露已是不爭的事實,無論是我們頻繁接到的騷擾電話,還是頻繁出現的大數據殺熟,隱私洩露都已經板上釘釘的事了。不過很大程度上這也是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必然,數據寡頭的出現勢必造成數據濫用,隱私洩露自然難以避免。

從第一條價值鏈問世開始,大數據行業的利好便相繼傳來,在這場疫情阻擊戰中,大數據技術確實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昭示了數據資產的重要價值;而更重要的一點是,隨著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升級,碼鏈的作用也將得以更好的發揮,並最終促成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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