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特大假冒“星巴克”速溶咖啡案一審宣判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特大假冒“星巴克”速溶咖啡案一審宣判


2019年12月18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雙善食品(廈門)有限公司、鄧某某、陳某某等5人銷售假冒“星巴克”速溶咖啡案一審宣判。該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法律適用、提出的量刑建議均被法院判決採納,被告單位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二十萬元,被告人鄧某某等五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三百萬元至十萬元不等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