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清豐:民國時期


民國2年(1913年)廢州府設道,清豐縣屬直隸省冀南道(道署設大名);民國3年(1914年6月),冀南道改稱大名道,清豐縣屬之。民國17年(1928年),改直隸省為河北省,廢冀南道,清豐縣屬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仍設大名);民國25年(1936年),改屬第十七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設濮陽);民國28年(1939年),改屬第十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仍設濮陽)。

民國29年(194O年)3月,清豐縣國民黨政府瓦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4月以後,清豐縣抗日民主政府歸冀魯豫邊區第一專署領導。5月,清豐縣分成縣東、縣西兩個行政區。6月,日偽開始盤距縣城,建立偽縣政府—“清豐縣公署”(歸偽冀南道領導),抗日民主政府轉人鄉村游擊區。

民國30年(1941年)3月,抗日民主政府劃清豐縣之西南部和內黃縣之東南部置頓丘縣。劃清豐縣之西北部及南樂縣之西部、內黃縣之東北部置衛河縣(含清豐縣3個區、南樂縣2個區,內黃縣1個區),原清豐縣之東部仍為清豐縣。

民國30年(1941年)7月1日,冀魯豫區行政主任公署與魯西區行政主任公署合併,仍稱冀魯豫區行政主任公署。原冀魯豫行署下轄的一、二、三專署,依次改稱冀魯豫區第五、六、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清豐、頓丘、衛河屬冀魯豫區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民國30年(1941年)8月24日,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對所轄之太行區、太嶽區、冀魯豫區、冀南區4個行政區、22個專員公署進行區劃調整,調整後不依地區命名,而依第一、二、三……的順序命名,並從9月1日實施。自此,冀魯豫所轄的一至七專署改稱為晉魯豫邊區第十六至二十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清豐、頓丘、衛河屬二十專署(由原第五專署改稱)。

民國31年(1942年)12月,冀魯豫區第十六、十九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合併,稱十六專署;十七專署建制不變;十八專署劃歸冀南行署。清豐、頓丘、衛河劃歸冀南行署第十八專署。

民國33年(1944年)1月27日,冀魯豫邊區政府裁撤十八專署,清豐、頓丘、衛河劃歸第十七專署。6月15日,第十七專署改為第八專署(機關駐範縣),清豐、頓丘、衛河屬之。

民國33年(1944年)5月30日,縣城光復,偽縣政府覆滅。12月,撤頓丘縣,其地歸原屬。清豐縣歸冀魯豫邊區第二專署領導,衛河縣歸第六專署領導。

民國34年(1945年)10月,恢復冀魯豫和

清豐:民國時期

冀南兩個區,冀魯豫區將原八專署改為二專署(機關駐範縣、甄城一帶),清豐屬之;原九專署改為四專署(機關駐滑縣老廟及濮陽兩門一帶),衛河屬之。

民國35年(1946年)4月30日,撤銷衛河縣,其地歸原屬。

民國35年(1946年)6月8日,冀魯豫行署將所屬縣區抗日民主政府改為民主政府。11月,再次進行區劃調整,成立八專署(機關駐清豐);以清濮公路為界,路東為清豐縣,路西成立清西辦事處。次年夏,改清西辦事處為衛河界。區劃調整後,清豐、清西辦事處(衛河)屬八專署。

民國38年(1949年)8月20日,中央決定撤銷冀魯豫邊區,建立平原縣。之後,清豐縣、衛河縣屬平原省濮陽專區。是年9月,撤銷衛河縣,其境域分別併入清豐縣、內黃河和南樂縣3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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