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南宁法院:“线上执行”显身手

平安南宁网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魏素娟 通讯员 黄健)线下暂停了,但网上服务不中断;无法外出执行,但公正司法不中断。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两级法院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改“外出办案”为“线上执行”,把工作做到“无接触有沟通,隔屏幕不隔心”,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网络司法拍卖“一马当先”

“成交!”经过2093人次的围观后,2020年2月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1.16亿元的成交金额在淘宝网上成功拍卖出一宗位于安徽省天长市合群渠东侧石梁路北侧536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广西某贸易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南宁某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该金融机构遂向青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天长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为该贸易公司的担保人,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拍卖天长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长市合群渠东侧石梁路北侧53619平方米土地。为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青秀区法院努力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于2020年1月7日挂网拍卖上述土地使用权。标的物最终以1.16亿元顺利成交。

此次拍卖安排的时间恰逢疫情暴发时期。青秀区法院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畅通网上执行渠道,加大信息化执行手段的应用,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等优势加快对被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持续提升执行效率。在执行办案过程中,该院干警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接待案件当事人,在各项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两级法院通过淘宝网、京东网等平台推送拍品343件,成交53件,成交金额45098万元,推拍数和成交额均在全区法院“一马当先”。

千里之外“隔空”执结案件

2020年2月11日,远在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的杨某与家在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某小区的许某,在各自家中通过微信视频“见面”。

当天,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杨某当场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转给许某材料款及利息共计5719元。

原来,2018年9月,杨某在许某处购买了价值5000多元的装饰材料,却一直拖欠货款。经法院判决后杨某仍未履行,许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杨某名下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中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电话联系杨某,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做其思想工作。

杨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许某也同意免除部分利息。考虑到双方都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法院,执行法官决定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隔空”执结了该案。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发起执行案件网络财产查控420764次,涉及案件12135件,涉及被执行人14581人。利用南宁市“邕e登”不动产查控系统发起不动产查询123次,查处、解封不动产38处,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不便外出的执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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