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古代中國每4年暴發一次傳染病,是怎麼防治的?

古人十分重視順應時節預防疫災,還注意到疾疫與公共衛生之間的關係,重視環境治理以切斷傳染源。

古代中國明確區分疾和疫,不具傳染性的疾病被稱為疾,而流行性傳染病被稱為疫或癘等。殷墟甲骨文已有 “瘧疾”“疾年”等記載,“癘”字可見於《尚書》《山海經》和《左傳》。

自公元前770年到清亡的2681年中,有明確記載的疫災之年共669年,即平均每4年暴發一次。具體到各代,疫災暴發概率在清朝近82%,明朝為61%,元朝和南宋約33%,魏晉南北朝和北宋約20%,疫災有越來越頻繁之趨勢,其中魏晉南北朝達到第一高峰期,南宋至明清進入第二高峰期。(龔勝生:《中國疫災的時空分佈變遷規律》,載《地理學報》2003年第6期)

就疫災暴發時間、週期和地區而言,魏晉南北朝約41%的疫災發生在夏季,秋季較少。宋代以春夏為疫災高發期。較大、重大、特大疫情在公元前多為百年一遇,公元后發展為數十年一遇,十幾年一遇,12至15世紀約6至7年一遇;16至18世紀為2至3年一遇;清末則近一年一遇。其中又以華東沿海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浙江、江蘇、湖北、江西、安徽和湖南;黃河中下游地區山東、河北、河南、陝西、山西發生較多,約佔歷史大疫發生的四分之三。(孫關龍:《中國歷史大疫的時空分佈及其規律研究》,載《地域研究與開發》2004年第6期)

疫災一般是在水、旱、蟲、震等自然災害之後發生,或因季節失調,或因戰爭發生,類似於獵食野味暴發大疫則沒有記載。古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認為這是瘟神作怪,或認為是陰陽失和所致。大約到宋代才有人提出病氣導致了疾疫,明代的吳有性則認為疫病是異氣(戾氣)所感,他於1642年編纂的《溫疫論》指出傳染途徑是“有天受(空氣傳染),有傳染(接觸傳染)”。


古代中國疫災的預防與治理

瘟疫又名“溫疫”,頗與時令相關,《禮記·月令》總結道“孟春行秋令,則其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則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民殃於疫。孟秋行夏令,民多瘧疾。”三國曹植《說疫氣》認為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因“陰陽失位,寒暑錯時,是故生疫。”唐代以後的《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則認為瘟疫與五運六氣變化異常有關,故有金、木、水、火、土“五疫”之稱。

因此,先民十分重視順應時節預防疫災,且通過紙船送瘟神等民俗驅疫鬼強化對預防的重視。北宋甚至要求官員要嚴格按照時令來上任。如景德四年(1007年)四月,宋真宗曾下詔“嶺南官除赴以時,以避炎瘴”。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則進一步規定瘴氣嚴重地區的官員按“二年一代”來換任。(韓毅:《宋代政府應對疫病的歷史借鑑》,載《人民論壇》2013年第13期)

預防疫災還需從飲食起居做起,晉人葛洪《肘後備急方·治瘴氣疫》認為“凡所以得霍亂者,多起飲食。”注意飲食衛生才是預防關鍵。在飲食衛生方面,古人早已注意到鼠類可以傳染疾疫,東漢王充《論衡·累害篇》就指出:“夫鼠涉飯中,捐而不食。捐飯之味,與彼不汙者鈞,以鼠為害,棄而不御。”為了確保糧食和飲食安全,歷代皆有“迎貓”的記載,祈求貓神消滅鼠害,同時訓練鼠狼或鼠狗滅鼠。

同樣是在東漢之際,張仲景的《金匱要略》就指出易感染疾疫的飲食:“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唐代孫思邈的《千金要方》更提出用燻藥法、向井中投入藥物等消毒。清人熊立品的《治疫全書》則提出“毋近病人床榻,染其穢汙;毋憑死者屍棺,觸其臭惡;毋食病家時菜;毋拾死人衣物。”

古人還注意到疾疫與公共衛生之間的關係,重視環境治理以切斷傳染源。宋人溫革《瑣碎錄》建議:“溝渠通浚,屋宇潔淨無穢氣,不生瘟疫病”。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隆興知府吳芾就認為“溝恤不通,氣鬱不洩,疫病所由生也。亟命疏浚,民得爽塏以居。”(《朱文公文集·吳公神道碑》)

古代中國疫災的報告與處置

(一)疫情報告

歷代帝王從來不敢對疫情掉以輕心。睡虎地秦簡《封診式》提供了秦代上報疫情的線索:“某裡典甲詣里人士五(伍)丙,告曰:‘疑(癘),來詣。’……令醫丁診之……”這不僅意味著秦代已經確立了詳細的癘疫診斷標準,而且要求疫情從基層及時上報

疫情上報制度到宋代已經十分完善。皇祐四年(1052年)正月,全國諸路疫病流行,宋仁宗下詔規定“比諸路飢疫相仍,朕念徭賦科調之煩,百姓未獲休息,廬巷疾苦,或不得聞,轉運、提點刑獄親民之官,其思所以救治之術,條列以聞。” 然地方上報極少,僅三天後再次發佈上諭:“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豈非言路壅塞所致乎?其下閤門、通進銀臺司、登聞理檢院、進奏院,自今州縣奏請及臣僚表疏,毋得輒有阻留。”(《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皇帝對疫情之重視可見一斑。

(二)隔離救治

在疫情暴發後,隔離是最為基本且直接有效的防控方法。秦代已將隔離納入法律實踐的考量,如睡虎地秦簡《法律問答》載:“癘者有罪,定殺。定殺可如?生定殺水中之謂。或曰生埋,生埋之異事。”這當是受科學防疫手段所限的無奈之舉,只能將患者定殺生埋。

對尚未定罪但可能判處重罪的疑犯感染麻風病(癘),或送往“癘所”隔離執行,或定殺之,簡單殘忍:“甲有完城旦罪,未斷,今甲癘,問甲可以論?當(遷)癘所處之;或曰當(遷)癘所定殺。”對於輕犯則隔離行刑,“城旦、鬼薪癘,可論?當(遷)癘所。”秦代的防疫之法已落實到了罪犯一級,若條件允許,可以隔離;條件惡化,只能殺戮和活埋。

秦漢之際還有一種通過唾液傳播的皮膚傳染病“毒言”,爰書記錄顯示:“某裡公士甲等廿人詣里人士五(伍)丙,皆告曰:‘丙有寧毒言,甲等難飲食焉,來告之。……訊丙,辭曰:‘外大母同裡丁坐有寧毒言,以卅餘歲時(遷)。丙家節(即)有祠,……亦未嘗召丙飲。裡節(即)有祠,丙與里人及甲等會飲食,皆莫肯與丙共桮(杯)器。甲等及里人弟兄及它人智(知)丙者,皆難與丙飲食。”不同患者如有日常接觸,患者也當自動隔離,這說明秦代已經在基層普及和貫徹了隔離之法。

漢承秦制,且開始主動施藥干預疫情,漢平帝元始二年,“旱蝗,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漢書·平帝紀》)即專門騰空舍第隔離患者,集中治療。

疫災高峰期的魏晉更是設計了許多理性的防疫機制,達官貴胄皆要隔離防疫,即便有礙日常政務運轉。京師甚至可以“廢朝”。《晉書·王彪之傳》載東晉“永和末,多疾疫。舊制,朝臣家有時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雖無病,百日不得入宮。至是,百官多列家疾,不入。

彪之又言:‘疾疫之年,家無不染。若以之不復入宮,則直侍頓闕,王者宮省空矣。’朝廷從之。”在疫情頻發之際,隔離已經成為定製,然對確實關乎帝國運轉的直侍則可例外,這是不得已的鋌而走險。對於嚴重者還可啟動快速通道,“疾疫者以醫馳馬救療”。(張鵬一:《晉令輯存·醫藥疾病令》,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頁)

太子也主動參與隔離抗疫的鬥爭,《南齊書·文惠太子傳》載蕭齊太子長懋“與竟陵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在疫情暴發期,六疾館可以成為類似“方艙醫院”的隔離之所。

隋唐主動防疫的體系更加健全,中央設太醫署主管醫政,包括疫情防控,每年根據時令準備傷寒、瘧疾及金瘡之藥,與疫苗和藥物研發有些類似。地方則更不落後,貞觀三年(629年)令諸州治醫學,開元十一年(723年)更具體要求諸州各置醫學博士一人,開元二十七年(739年)甚至詳細到各州按人口比例配置醫生,十萬戶以上州置醫生20人,萬戶以下置12人,“各於當界巡療。”(《唐會要·考下·醫術》)大量的官辦養病機構如病坊在宋代湧現,可作臨時隔離之所。

例如熙寧九年(1076年)趙汴治下的越州大疫,“為病坊,處疾病。”(《元豐類稿·越州趙公救災記》)同年,朝廷設立太醫局賣藥所,下設和劑局和惠民局。和劑局統一生產藥品並定價,謹防假冒和囤積;惠民局則在疫期無償施藥。(王宏治:《中國古代抗疫病的法律措施》,載《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5期》)

遍佈各地的醫療機構需要延用唐玄宗的醫生配置之策,否則無法運轉,這依賴於雄厚的財力。為了削減預算,元代便按照諸色戶計之法設立醫戶,免費診治。自此之後,除了藥局之外官方醫療機構開始萎縮,民間醫療慈善興起,在疫情防控中扮演了十分重要角色。

軍隊作戰時更易發生瘟疫,晚唐五代的軍隊已配備軍醫,並常備防疫藥品。但因資源有限,醫技一般,將軍面對疫情也手足無措,且軍中很難實行隔離,多半直接殺死患病者,例如後唐將領氏叔琮要求“病不能行者焚之”,不少患者只能瞞報,“皆言無恙”。(《新五代史·氏叔琮雜傳》)

對於疫死者,官府一般掩埋(深埋)或火葬,朝廷賜死者棺器盛殮或者放發棺殮費。為了減輕財政負擔,宋代以度牒為獎勵招募僧人掩埋屍體。北宋末年各地普遍設立漏澤園,以掩埋無主屍體,此後一直沿用此法。隔離之法在民間日常多有強調。例如明代蕭大亨《夷俗記》建議:“凡患痘瘡,無論父母兄弟妻子,俱一切避匿不相見。” 清代陳耕道《疫莎草》指出“家有疫痧人,吸收病人之毒而發病者為傳染,兄發痧而預使弟服藥,盍若弟發痧而使兄他居之為妙乎!”

(三)巡診施藥

自漢代起,官方就有派遣醫官巡診,為疫區和患者免費施藥,這幾乎成為抗疫的慣例。東漢元初六年(119年)夏,“四月,會稽大疫,遣光祿大夫將太醫循行疾病。”(《後漢書·光武紀》)即從中央直接派太醫到地方巡診,直接派發藥品。建武十四年(38年)會稽再次發生大疫,死者萬數,太守鍾離意“獨身自隱親,經給醫藥,所部多蒙全濟。”(《後漢書·鍾離意傳》)父母官置生死不顧而獨自深入疫區實屬難得。

史上多有感染而亡的官員,東漢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司馬朗“與夏侯惇、臧霸等徵吳。到居巢,軍士大疫,朗躬巡視,致醫藥。遇疾卒,時年四十七。”(《三國志·司馬朗傳》)疫災頻發的南宋都城臨安在紹興十六年(1146年)夏和二十六年(1156年)夏兩次發生疫情,十六年夏“分遣醫官循行臨安療病者,於秋乃止。”二十六年夏“高宗出柴胡製藥,活者甚眾。”(《宋史·五行志》)

除了“柴胡製藥”外,朝廷會直接給出藥方指導防疫。同時,亦採“以毒攻毒”的中醫防疫理念,最典型如治療天花。明末清初即將天花患者的痘痴研粉吹入健康人的鼻孔中,使其感染獲得免疫力,稱為人痘接種術。

康熙曾下令“今邊外四十九旗及喀爾喀諸藩,俱命種痘,凡所種皆得善愈。”(《庭訓格言·六十》)又據清代俞正燮《癸巳存稿》載:“國初有查痘章京,理旗人痘疹及內城民人痘疹遷移之政令,久之,事乃定。”可見康熙對天花疫災防控之力度。

18世紀末謝清高《海錄》回憶道:“凡有海艘回國,及各國船到本國,必先遣人查看有無出痘瘡者,若有則不許入口,須待痘瘡平愈,方得進港內。”清代已經建立了嚴格的邊境檢疫制度。隨著抗疫經驗的積累以及中西醫學的交流發展,清中後期出現了防疫的系統方案,防治鼠疫有《鼠疫約編》《鼠疫彙編》,防猩紅熱有《爛喉丹痧輯要》,防霍亂有《隨息居重訂霍亂論》等。

與醫療救治相配套的是,皇帝會減免賦稅,或錄囚大赦天下,或禱告齋戒祈福,可謂既問蒼生又問鬼神。典型的如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春下詔曰:“自諸道水旱害天,疫疾相斷,宵旰罪已,興寢疚懷。……其諸道應災荒處疾疫之家,有一門盡歿者,官給兇具,隨事瘞藏。一家如有口累,疫死一半者,量事與本戶稅錢三分中減一分;死一半已上者,與減一半本戶稅。其疫未定處,並委長吏差官巡撫,量給醫藥,詢問救療之術,各加拯濟,事畢條疏奏來。”(《全唐文·文宗四》)官府為保證疫區生活,更會開倉放糧、調配物質救助。朝廷則縮減開支,杜絕行樂,過緊日子以抗疫。


古代防疫機制的變革與啟示

(一)傳統防控機制的變革

傳統防控機制在北宋出現第一次變革,慶曆八年(1048年)暴發疫災,名臣富弼認為此前“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為粥食之,蒸為疾疫,及相蹈藉,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僕,名為救之,而實殺之。”傳統集中隔離之法反而造成了二次感染,並且因施粥不濟,配套不當,實為害人。

於是,他大膽變革:“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賦以祿,……約他日為奏請受賞。率五日,輒遣人持酒肉飯糗慰藉,出於至誠,人人為盡力。山林陂澤之利可資以生者,聽流民擅取。死者為大冢葬之。”(《宋史·富弼傳》)

富弼除了號召全民出糧救災外,還徵集住所達十萬餘分開隔離災民。同時動員退休和候任官員,以報酬和請功相報,好生犒勞其抗疫。另外,開放國有“山林陂澤之利”使民自救,並及時安葬屍體。(王瑞來:《宋代地方官的救災防疫》,載《文匯報》2020年2月9日)這一賑災之舉可謂簡便周到,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共克時艱”,此後“天下傳以為式”,是為傳統防疫機制的第一次變革。

晚近則引入了西醫革新抗疫之法。1910年11月東北地區暴發黑死病,伍連德博士首先追蹤病源,親赴疫區解剖死屍,然後大膽提出了肺鼠疫的病原,最後迅速採取建立隔離醫院、控制疫區交通、加強鐵路檢疫、火化屍體等,僅用4個月便成功撲滅了波及五省造成6萬餘人死亡的大疫。

1911年4月,即將覆滅的清廷在奉天舉行“萬國鼠疫研究會”推介抗疫經驗,這是中國首次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是為傳統防疫機制的第二次變革。

(二)未來一體化防疫之道

金代名醫張從正認為,世道人心與藥物抗疫密切相關:“治平之時,常瘧病少;擾攘之時,常瘧病多。治平之時,雖用砒石、辰砂,有毒之藥治之,亦能取效。緣治平之時,其民夷靜,故雖以熱攻熱,亦少後患。至於擾攘之時,其民勞苦,不可遽用大毒、大熱之藥。……蓋擾攘之時,政令煩亂,徭役紛冗,朝戈暮戟,略無少暇,內火與外火俱動,在侯伯官吏尤甚,豈可與夷靜之人,同法而治哉?”(《儒門事親·瘧非脾寒及鬼神辯四》)

他甚至認為“瘧常與酷吏之政並行”,即官府的苛疾常導致疾疫難治。就此推演,官府的迅及應對完全可以有效防控疫災,尤其能在民眾心理上產生積極效果。

魏丕信即認為十八世紀的中國官僚制度在瘟疫救治和善後上遲鈍疏忽,才導致瘟疫失治。(【法】魏丕信:《18世紀中國的官僚制度與荒政》,徐建青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0頁)因統治階級決策失誤,或暴斂貪婪導致的“人禍”比“天災”更具有破壞力。

例如金代天興元年(1232年)汴京大疫,朝廷自身難保,未能有效應對,出現“尋以疫後園戶、僧道、醫師、鬻棺者擅厚利”的亂象。可見,人才是抗疫的關鍵。

因此,包括帝王在內的官僚群體常會借疫災反思執政之弊,民眾更會藉助宗教懺悔罪過。在科技昌明的當下,以尋找病原、控制宿主、研發藥物為中心的治標之策固然重要,但古人反求諸己的態度更為關鍵,“人定勝天”之“人”才是抗疫的治本之法。古今除了探尋科學防控機制外,皆需反思國家治理和社會行動之改善,才能有效防控疫災。

宋人洪邁《夷堅丁志》載士人管樞密“遇大鬼數輩,形貌獰惡。叱問之,對曰:我等疫鬼也。歲首之日,當行病於人間。管曰:吾家有之乎?曰:無之。曰:何以得免?曰:或三世積德;或門戶將興;或不食牛肉。三者有一焉,則我不能入,家無疫患。遂不見。”在宋人眼裡,積德行善、光耀門楣或善待動物皆是有效防控疫災良策。

當下,人類同動物接觸密切加之氣候和環境的變化為動物性傳染疾病提供了新的機會,人口增加以及國際經貿和旅行的頻繁,這些因素讓食源性疫災頻發且迅速演變為全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007年4月,美國獸醫協會提出“One Health”,即將人類和動物健康以及環境安全作為一體化公共衛生干預的新策略。如此倡議頗類似宋人所思,需要協調個人行動(積德行善)、集體發展(光耀門楣)和生態安全(善待動物)等三方面,方能打贏當下和未來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


作者:張藝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沈瑋瑋(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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