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z16177226890 解除勞動合同是有先決條件的。即使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通知員工企業不再續簽勞動合同,但是員工只要有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企業也是要進行補償的。 分享到: 關鍵字: 勞動合同 員工 職場